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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吸收公众存款

发布时间:2024-10-14 16:52:46

Ⅰ 宜信宜人贷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现行政策,大概率不构成非法集资。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主要原因还是:

1.根据现有已立案的p2p公司,绝大部分是出现兑付困难,国家以非法集资对这些公司立案调查,有助于投资人的本金兑付,对p2p公司履约还款形成压力。同时也有助于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老赖。

2.对于没有兑付风险的公司,国家政策是良性清退或者建议整体转型。

就现在宜信的经营情况来说,应该是在努力后也没有拿到金融拍照的情况下,不得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转型自救。

这一点可以从宜信的经营方向变化可以看出来,以前主打信用贷款的宜信已经进去 汽车 抵押贷款业务了。同时交易规模也在不断压降。总体来说还是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在进行改变。

相对来说,宜信作为老牌p2p公司,面对政策调整,虽然反应慢了一点,但是家大业大,应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应该不会引起太大的 社会 问题。

从这一点来说,宜信被立案调查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公司如果有能力把出借人的款项正常处理了,别给国家添乱,这种情况下就算要处理也是退款以后的事了。

但是,如果宜信也出现资金兑付困难的问题的话,这个时候可能就会被立案处理了,可以参考的公司有:爱钱进,正大财富等等公司

1,这种p2p没出事之前,都是好好的。一旦出现问题,投资者的钱拿不回来,兑付危机。就会被立案调查,这种情况下都会被定性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部分高管也会被立案调查,判刑。

2,这种p2p高利贷公司就算倒闭,有关部门也会处理好贷后问题,会出公告,让之前在p2p获得提成全额返还。而放出去的钱也得按时还到相应的公司账户。以便后期归还理财端,投资者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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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介绍人怎么处理

如从中获利,则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只要收取了佣金,存在获利,就一定会构成共同犯罪,就能证明其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刑法设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人员被指控构成该罪,是因为其行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其是否获利,并不是评判构成犯罪的主要标准。获得奖励的客户和拿工资的员工,表面上都获得了公司给予的资金或者奖励,都为集资平台提供了客户,但是对于相关业务员的共同犯罪故意,证明标准要宽松许多。而对于介绍他人投资的客户而言,判定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最关键的标准,应该还是回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身,即相关人的介绍他人投资行为,是否针对不特定公众,是否有保本付息承诺,是否公开宣传或者通过口口相传方式散布自己消息不加阻止。

Ⅲ 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否吸收公众存款

吸收公众存款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才可以。

Ⅳ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后先集资再发放贷款犯罪吗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即涉嫌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属于刑事犯罪。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九条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Ⅳ 渚濇硶鎵瑰噯鎴愮珛鐨勫皬棰濊捶娆惧叕鍙稿惛鏀跺叕浼楀瓨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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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小贷公司能吸收存款吗

小额贷款公司是重要的民间借贷机构,其申请门槛低、放款快、材料简单,相比银行贷款,小额公司贷款更加灵活便捷。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制定有相应标准,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Ⅶ 什么是小贷公司

您好,现在能提供小额贷款的平台很多,额度基本在500-30万之间,可通过银行、网贷等方式申请。小额贷款相比其它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放款快、借还灵活,很受青睐。只要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资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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