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公司贷款给母公司用合法吗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资金援助是合规且被许可的行为。
尽管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着紧密的控制关联性,然而它们各自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完整的法人资格,子公司作为一家具备独立人格权的商业企业,保有自身的资产以及公司法定称呼,有权以其名誉为基础展开各类经营活动,并且能够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只要符合一定的法理要求同时严格守法,子公司便可向母公司进行借贷融资。
㈡ 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需要借款协议吗
法律分析:需要的,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1)这里包含两个借贷关系:一个是母公司向银行借款,另一个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2)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如有足够的证明有关资金确定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这种借贷关系可不作为关联方关系对待,而作为正常企业间借贷关系对待。
(3)子公司实际支付利息时,应视同先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再由母公司向银行支付利息。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息时应作收入,应向子公司开具收到利息的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子公司税前可扣除的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㈢ 子公司贷款给母公司用合法吗
法律分析: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对外关系是完全独立的,投资人是子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作为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母公司可以借款给子公司,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对外披露,但是要遵守《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程序,即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且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㈣ 子公司帮我母公司借款,然后母公司把利息转给子公司,子公司再把这个利息还给银行,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子公司帮忙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子公司
母公司转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收到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短期借款
转给母公司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母公司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