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离职了,我是信贷公司的,主要负责客户贷款月供,就是每个月把客户打到卡里的钱用atm 转入老总卡里,
当事人按照正常离职手续办理就好。办理时工资结清。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B. 公司违规使用员工身份证贷款造成员工不良的信用记录员工提出离职可以赔偿吗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补偿。
但是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C. 银行员工名下有不良贷款,提出离职,银行是否可以拒绝
如果该员工有不良贷款,银行可以要求他处理好不良贷款牵连的责任问题后,再办理辞职手续。
D. 试用员工从公司开据银行贷款证明就离职怎么处理
一般正式的员工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表、员工信息(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员工入职教育培训信息、职务变更表、奖惩登记表等。
至于员工离职后,离职申请、离职报告等内容也应暂时放入该员工的员工档案中,直至到消除该员工的档案为止(一般员工离职后,企业会保存该员工档案一段时间,具体时间各家不一样)
E. 贷款以公司名义,但早已离职,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你所说的公司就是法人。
公司用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贷款,从法律关系上讲,应当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贷款,之后借给公司,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是借款合同关系。现法定代表人拟辞职,双方对借款的偿还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当就借款的偿还达成书面协议并公证,并在工作交接时向新的法定代表人交代清楚。达成的协议即使更换法定代表人,也合法有效。
如果公司贷款,法定代表人在贷款文件上签字,是正常行使职权,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要没有从中牟利,无论公司是否能够偿还,个人都不会为此承担责任。
可以根据这个对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谢谢!
F. 公司刚给员工出了收入证明,办了房子贷款,突然不干了需要给银行发个东西吗
这种事情应该是可以给银行说明一下情况的,万一贷款出了问题,公司可能也会有一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