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入账
个人从银行贷款投资到小贷公司获取收益是违法吗?
不合法。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简单来说,贷款资金用于投资入股,炒股等都是不合法的。同时贷款合同里面也有相应规定。银行在贷款尽职调查时也会详细了解贷款的具体用途。如隐瞒贷款用途,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关于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以您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就叫做个人经营性贷款,是以您个人名义申请,公司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这笔贷款的要求就是您是公司法人或股东,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需公司提供证明并且全体股东和法人签字)该公司正常经营即可。
银监会有规定30万以上要受托支付,就是钱不会直接打到您的账户上,而是打到跟您公司有合作的上下游公司,这是唯一的监管。
银行跟司法部门是没有直接关联的,只要您正常还款,银行就不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所以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拓展资料:
1、“经营”在“管理”的外延之中。通常按照企业管理工作的性质,将营销生产称作“经营”,之外的管理内容称为“管理”。
企业培训师王军恒对经营和管理可以这样理解,企业运营都会包括经营和管理这两个主要环节,经营是指企业进行市场活动的行为,而管理之企业理顺工作流程、发现问题的行为。
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把经营和管理严格区分开来是误区,也是务虚的表现。
2、经营是对外的,追求从企业外部获取资源和建立影响;管理是对内的,强调对内部资源的整合和建立秩序。经营追求的是效益,要开源,要赚钱;管理追求的是效率,要节流,要控制成本。经营是扩张性的,要积极进取,抓住机会,胆子要大;管理是收敛性的,要谨慎稳妥,要评估和控制风险。
经营与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经营与管理,好比企业中的阳与阴,“他”与“她”,必须共生共存,在相互矛盾中寻求相互统一:光明中必须有阴影,而阴影中必须有光明;经营与管理也相互依赖,密不可分。忽视管理的经营是不能长久,不能持续的,挣回来多少钱,又浪费掉多少钱,“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辛苦。
3、经营是龙头,管理是基础,管理必须为经营服务。企业要做大作强,必须首先关注经营,研究市场和客户,并为目标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基础管理必须跟上。只有管理跟上了,经营才可能继续往前进,经营前进后,又会对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企业发展的规律就是:经营-管理-经营-管理交替前进,就象人的左脚与右脚。如果撇开管理光抓经营是行不通的,管理扯后腿,经营就前进不了。相反的,撇开经营,光抓管理,就会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关于以个人名义贷款,企业用的问题?
1个人贷款用作企业经营是可以的,有相应的产品,而且贷款成数可以做到评估值的8成,股东也可以,一般只看公司章程。
2所以没问题,除非你是用企业的资产做贷款,当然有委托就可以了。
个人名义到银行借款用于企业怎么做分录,支付利息公司怎么做分录
1、个人借款银行所对的债务人是个人,签约是个人与银行,所以这一过程就不用记帐,属企业主体外部的业务。
2、个人
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银行直接付给供应商,还贷款的利息怎么做账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企业法人或股东等人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然后把这笔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虽然资金是为企业经营活动使用的,但并不是企业向银行借款,且银行贷款利息是向该借款个人收取,贷款本息由企业支付给个人,再由个人归还银行,实质上是个人向银行借款再转借给企业。
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该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应该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利息,应视借款用途确定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还是资本化,一般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利息入账须提供发票,发票可由出借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个人取得利息应该对取得的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贷了款,会影响到公司以后贷款吗?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贷了款,是存在会影响到公司以后贷款的可能性的,但对于公司本身而言影响不是特别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另外,也要看你公司性质决定。如果是小企业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增加负债,那么现在在金融实践中,会成为金融机构考察的一个要素。法人的个人征信如果出现严重不良,那肯定是有影响的。当然,如果信用状况好的话,以后公司更好贷款。实际上,银行处理个人贷款及处理公司贷款的部门各自为政,就算同一家银行也基本不存在互相交叉征集客户资信状况的情况出现,只要你在个人征信系统上没有不良记录,对你的企业贷款一点影响都没有。最后,由于公司法人贷款相较于个人贷款来说,具有贷款额度高、期限长等特点,金融机构也更愿意向有更多担保方式的公司法人提供借款。不过,公司法人贷款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提供充足的资料。
所以公司法人申请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产品有市场;
6.生产经营要有效益;
7.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拓展资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代表没有进行个人担保,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B. 个人从银行贷款放在投资公司犯什么法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必须有明确的用途,且需专款专用。如果贷款被用于非指定用途,如投资,银行有权拒绝贷款。然而,若借款人通过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欺骗银行获取贷款,则属于骗贷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贷款的初衷,还会导致银行的资产面临风险。
一旦被认定为骗贷,银行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收回贷款,并对借款人施加高于原定利率的惩罚性利息。同时,银行还可以向借款人追讨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不仅会面临经济上的压力,还可能面临法律上的制裁。
更为严重的是,骗贷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或诈骗,这将使借款人面临更严厉的法律惩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集资或诈骗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借款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甚至监禁。
因此,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借款人应当严格遵守贷款协议,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同时,借款人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此外,银行也有责任加强对贷款申请的审核,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防止骗贷行为的发生。
总之,贷款资金的专款专用不仅是贷款协议的要求,更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款人和银行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C. 一个朋友从银行贷款,然后他说贷款必须打到公司账户,然后借用我的公司账户.这种情况有法律依据么
是做的经营贷款,贷款人提供抵押物,银行要求付给供货商,所以才会到第三方账户的,无奈之举。所以无风险。
现在银行信贷额度最高在50万左右(税贷除外)像这种150万额度的都是个人经营性贷款,就是所谓的抵押贷款。用途就是用于经营,钱必须打到合作商账户。每家银行都这样,打到朋友账户,肯定是因为这个朋友有营业执行,而且经营范围与贷款本人营业执行对口。
贷款人需要现金(可能是买房或炒股等),但银行有规定,所以只能以经营贷的形式贷出,这就需要把贷款打给经营活动的第三方(指合同中的收款方)。其实银行明知贷款用途,只求手续上无明显问题,以免被银监处罚而已。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基本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银行贷款的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D. 银行贷款会打电话到公司询问嘛一般问什么问题
一般来说银行贷款会打电话到公司询问,主要是求证你的收入,主要询问的内容有下面几点:
确认公司有没有你这个职员,这点是银行打电话的一个必然问题;
银行一般会询问你的公司,你具体的工作年限;
银行会询问你在公司的职位,以及这个职位的具体工作的情况;
银行会询问你的收入,同时会问道你收入的具体分类;
银行贷款回访电话,还会询问你自己填写的表单上的问题,确认是不是属实。
上面的几个询问一般是银行的询问内容,不会超过这个范围,另外我需要和大家说明的是银行电话回访率并不是100%的,而是随机的可能性比较大,最主要的是银行询问的贷款人一般是小公司的居多下面几个情况会银行询问的可能性较大:
银行对借款人资料有疑问,或者觉得借款人的资料不是很完善,这样的情况下肯定会回访;
银行会选择一部分借款人进行抽查回访,这个回访没有任何的条件限制,抽到的人就要接受回访。
综合上面的情况,我们就可以知道银行会不会回访到你,这点是不确定的,不过银行最终审核结果,肯定会告知的借款人,这点也是肯定的事情。贷款的银行电话,如果出现问题,那么贷款就基本没有希望,所以银行的电话回访很重要,一定要配合好银行做调查。
E. 法人个人贷款打到公司账户如何做会计分录
法人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向银行贷款,将这笔贷款转入公司账户时,一般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法人个人贷款,然后把款转入公司账户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二级明细为法人姓名
那么如果是公司向银行贷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贷款计入长期借款)
银行存款是什么?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
银行存款为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存在银行结算户的款项。期末余额一般出现在借方,表示公司银行存款的增加。特殊情况下,余额也可能在贷方出现,这时候表示公司存在未达账项,要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也需要检查是否记错(如方向记反、支出重复记录等情况)。
其他应付款包括什么?
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的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无形资产的租金、应付的罚款、滞纳金、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F. 个人贷款了,想让银行把钱打到我司账户,然后再取走,那么我们公司承担什么风险
个人贷款,银行按照受托支付打款,就是说为什么银行要打到一个公司账户里了;一般来说个人贷款是有具体用途的,就是个人和你公司有交易合同,就是你说的你们公司以采购为由,银行将个人的贷款直接支付给你们。银行付钱过来不算是你们的贷款,公司和个人签订相应交易合同,若涉及开发票交税费的事情,让个人给你们公司以其他形式承担就行。
G. 老板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又把80万存入公司账户了,他让我每月往他账户打5000,银行好从他账户扣利息
很明确的告诉你,你的贷款利息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首先你的老板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虽说打入公司账户供公司使用,但是贷款所发生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除非你老板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且你老板要到税务局开具发票。
如果上述你老板同意的话,你就可以做账了。收到借款时 借 银行存款80万 贷其他应付款80万 你每月还得时候 借其他应付(5000-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拿到发票时,未拿到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500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上述情况,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取得的收据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