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教:公司贷款买车 每个月从法人个人账户还贷,该怎么来做账
1,从个人帐户里扣的不行,要从公司帐户里扣,或以公司名义主动汇给他们。个人即便是法人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付了也白付,只能算他自掏腰包。
2,先询问收款的银行,要还款回执或收款确认回单,盖银行业务章的,告诉他们,你是公司贷车,不是个人贷的,回单上一定要分别注明本金和利息各是多少。(车贷合同是以公司的名义签的哦,不是个人哦)
2,拿到回单后,作为还贷的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3,账务处理:因为是公司贷款,还贷的利息作为营运费用列支,可抵扣所得税。本金作为归还贷款。假设,本期还本金1000,利息100,则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100
借:长期借款
1000
贷:银行存款
1100
⑵ 公司向法人借款的会计分录
公司法人自己为公司垫资10万用于公司运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其他应付款”账户;“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借取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法人不是金融机构,因此计入“其他应付款”。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0万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姓名 10万
⑶ 法人向公司 借款会计承担什么 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法人与公司,会计只是具体的办事人员,会计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规定,公司高管不准借款,会计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可能会承担公司的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等等。
⑷ 公司法人个人做的经营贷款,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既然是经营贷款,而且是付给供应商的。那当然是企业行为。法人只是一个操作担保而已。
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长期(借)贷款。
计提贷款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
还款及利息:借:(短)长期贷款,贷:银行存款。还利息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或者不计提利息直接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所取得得单据应为企业抬头
⑸ 企业从银行贷款是法人的名字,已从法人卡上给厂家付货款了,厂家又退回到公司账上,请问账务怎样处理
1、贷款时以法定代表人私人名义吗?如果是这样,你先做向法定代表人借款并支付货款给厂家的分录:
借:应付账款-厂家
贷:其他应付款-法定代表人
2、厂家退回的款你只能挂往来款,可以挂“应付账款”的贷方,也可以挂“其他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厂家
3、以后的利息支出不能再企业做税前扣除,无需再企业账面反映;还款时摘要“还法定代表人借款”,
借:其他应付款-法定代表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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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说的法人是公司,即贷款时以公司名义借的,则,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支付给厂家时:
借:应付账款-厂家
贷:银行存款
3、厂家退回的款你只能挂往来款,可以挂“应付账款”的贷方,也可以挂“其他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厂家
4、还款并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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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你是以法定代表人名义私人借款的。建议:和银行协调,用法定代表人的资产抵押,以公司名义贷款。一来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二来账面处理也好做。
备注:法人、法定代表人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喔。
⑹ 我们公司购入一套设备,是以法人个人的名义办的按揭贷款,还款是由公司还,我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你好。
关于贷款利息资本化(即能否计入设备成本)的问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概括的讲,即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利息费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具体的处理方法,请根据实际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版本,参阅相关准则(制度)。
至于题中以法人代表名义签订合同,确实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对于此类问题,有些税务机关是要求提供情况说明,而具体到题中,以题中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
⑺ 公司向银行贷款,由法人还款的账务处理
贷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法人还款的时候,借:短期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公司还法人款,由公户转入法人账户时,借:其他应付款-法人
贷:银行存款
⑻ 公司向银行贷款,现在法人直接代公司还款,财务怎么做账
账务可以处理为,公司向老板借钱后,还给银行,分录为
借:短期(长期)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凭证后附,公司向老板借款的协议或借条及银行收到归还贷款的凭据。
⑼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该如何做账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人
贷: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9)法人偿还公司贷款账务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
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
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
(向对方单位调查)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⑽ 公司法人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帐务如何处理
企业是借款人可扣 ,如是法定代表人不行。
但是,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用于企业经营年限不超过5年,利率上浮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