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入了个人的银行卡,后又存入公司账上用作公司的经营,公司如何做账
其产生的利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因为支付利息的单据上是个人的名字。
B. 关于以个人名义贷款,企业用的问题
1个人贷款用作企业经营是可以的,有相应的产品,而且贷款成数可以做到评估值的8成,股东也可以,一般只看公司章程。
2所以没问题,除非你是用企业的资产做贷款,当然有委托就可以了。
C. 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以用于公司经营,还款责任的认定
个人将资金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区分三种情况。
一是将资金借给公司使用。此时股东也是公司的债权人,出借人只能向股东主张债权。
二是将资金入股公司,此时出借人也只能向个人索债。
三是账目不清无法区分个人和公司财产的,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四、如果他是以法人名义借款,且履行法人借款手续(也就是有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之一)属于公司的债务。既是用于他个人的使用,公司也要承担偿还责任,之后公司实行内部清偿。
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D. 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从公司直接提现,转入他的卡里还贷款,怎样记账
公司账户老板个人提取现金账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老板 贷:现金
记账就是把一个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家庭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运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上记录;是指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账法对经济业务序时地、分类地登记到账簿中去。登记账簿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环节。
E. 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 再把钱放入公司 其他股东需要签字吗
这个要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什么要把钱放入公司了。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这么做是因为履行出资义务的话,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
如果这么做是为了增资的话,增资决议当然要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东需要签字。
很多种情况,您描述的太过于笼统了。
F. 以法人个人名义给公司贷款使用
要看证据,贷款合同是否有公司印章
G.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贷了款,会影响到公司以后贷款吗
如果信用状况好的话,以后公司更好贷款。实际上,银行处理个人贷款及处理公司贷款的部门各自为政,就算同一家银行也基本不存在互相交叉征集客户资信状况的情况出现,只要你在个人征信系统上没有不良记录,对你的企业贷款一点影响都没有。
H. 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 公司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么 比如公司法人原来个人有借款,法院有权查封公司账户么
公司不需要承担义务,且法院无权查封公司账户。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称呼,你所说的应该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是否由公司来承担。答案是否定的。
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自己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法律主体,不能混同。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公司分给他的红利是可以用来还他的债务的。法院不能封公司的账户。
(8)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截至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已经超过5万亿元以上。随着我国民间资金融通与借贷的蓬勃发展,担保方式也在不断创新,以签订财产权转让合同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在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十分盛行,已成为民间借贷中的惯常做法。
据了解,这种担保在国外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被广泛运用,被称之为让与担保。
在我国大陆地区,虽然让与担保已成为民间借贷的担保习惯做法之一,但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让与担保却没有明确规定。物权法、担保法只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方式。
法无禁止即可为,尽管在让与担保方面,我国立法存在缺失,这并没有阻碍让与担保在民间的普遍运用。由于缺乏立法规定,当借贷、担保出现争议时,诉讼就存在风险。
在审判实践中,目前已出现不少同样是由于让与担保而引发的纠纷而结果却完全不同的案例,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同案不同判,直接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I. 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 再把钱放入公司 ,其他股东需要签字吗
1、公司名义贷款,责任由公司承担,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拥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