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向增发与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有什么区别
债券一般采用公募形式(除定向发行,也就是私募债),需要报材料由相关归口单位审批(公司债券是证监会,企业债是发改委,中票、短融、定向发行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的额度不能超过公司审计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审批通过后可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择机发行,利率在发行时确定。
借款一般有银行贷款或委托贷款形式,通常是非公开的仅在特定主体间的借款,无需审批,各方主体达成合意即可,额度、抵押等事项也是协商确定(当然银行自己会有审核)。而债券是无需抵押的,信用评级较低的话,债券发行利率就会较高,为降低发行成本,企业一般会自行担保增信。
2. 股票发行时证监会要求对预付账款进行核查,请问审计师核查报告怎么出啊
预付账款不用出专项核查报告啊 会计师只要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列明就可以了 如果是反馈意见回复需要的话 那也只把核查过程和结论写清楚就可以了
3. 怎样筹备融资公司
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
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
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
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
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
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
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
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
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
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
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
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
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
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创业融资的4点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
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
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
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
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
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中央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
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
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
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
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
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
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
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融资方面的学习资料
《融资及案例分析》主讲:未登记 机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突破企业融资瓶颈》主讲:房西苑 机构:名家讲坛
《财富增长与竞争力—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主讲:李玲瑶 机构:中智信达
《融资》主讲:房西苑 机构:前沿讲座
《融资》主讲:房西苑 机构:前沿讲座
《中国企业信用融资及信用风险管理知识讲座》主讲:未登记 机构:培训光盘
房西苑简介:
房西苑,美籍华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士,并获得美国纽约长岛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客座教授,北大教授、北京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
究员,美加学员兼职教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会员兼培训教授,清华经管学院MBA教授。AACTP认证讲师,GEC特约培训师。华运电力载波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长、海南民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汇思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银普高科技推展中心创始人,执行董事。曾服务于关税贸易总协定秘书处、中国入关
问题专家组;曾服务于美国著名投资银行;参与中国最大三家在美上市公司(金山石化、大唐电力、南方航空)上市文件的制作。并先后在美国、瑞士、中国等多家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投资公司、银行、金融集团担任风险投资顾问、项目融资专家和首席代表等职务。房西苑被称为中国当代著名项目管理专家,国内有名的兼并与
收购的投融资专家,一位典型的“空中飞人”,一个专门提笔记本电脑给华尔街金融大佬讲故事的人,国内少有的在美国和中国既“买”过企业,“卖”过企业的实
战派融资专家。
主要战绩:曾亲手操作了海肤康人造皮项目的收购兼并,任海南民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创立 E-hotel
旅游电子商务网,任现代运通公司副董事长,未来运通公司总经理,成功操作了运通兼并携程案(兼并后的携程旅行网在美国上市),被称为中国2000年五大成
功并购案之一。
主要著作:《融资》、《企业家上下级关系学》、《项目管理实战教程》、《突破企业融资瓶颈》DVD等。
研究领域:资本运营,企业融投资,项目管理
课程说明:
企业竞争的胜负最终取决于企业融资的速度和规模,无论你有多么领先的技术,多么广阔的市场。
融资可比作一个商品项目,交易的标的是项目,买方是投资者,卖方是融资者,融资的诀窍是设计双赢的结果。
中国人融资喜欢找关系,房西苑老师认为关系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对门。融资有商务模式划分,还有专业分工,程序分工,融资者需根据投资者的特点,去设计自己的融资模式。
融资不是一锤子买卖,是一个过程,关于融资的战术,房西苑老师列举了八个战术,同时介绍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围点打援。
关于国内融资的难点,房西苑老师认为有三个瓶颈:一是项目包装,二是资金退路,三是资产溢价,这三个难点,房老师认为是有融资者自身的弱点和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构成。
投资者退路房老师给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上市套现,中策是溢价转让,下策是溢价回购。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
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
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
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
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
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
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
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
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政策性,可以分为政策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
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第一类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
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
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
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第二类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
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
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第三类
利用国家金融政策,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
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
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4. 企业债券的融资和银行贷款有什么区别
都属于债权融资,企业债券融资属于直接融资,没有特定对象。债券发行的额度不能超过公司审计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审批通过后可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择机发行,利率在发行时确定。
借款一般有银行贷款或委托贷款形式,通常是非公开的仅在特定主体间的借款,无需审批,各方主体达成合意即可,额度、抵押等事项也是协商确定(当然银行自己会有审核)。
5. 老师让我们写关资产减值的论文,哪位有合适的可以推荐一下吗谢谢了!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
Abstract: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nce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Key Terms: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
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
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
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
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
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
(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
(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
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对于1.2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
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
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
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
(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4. 结论
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
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
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
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
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
财会月刊: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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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
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6. 试论所得税会计核算 请大家帮忙写个论文提纲吧
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摘 要
谨慎性原则在世界各国的会计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会计制度也对该原则高度重视,但是会计谨慎性原则既有积极一面,但是也有消极的一面。本文说明了会计谨慎性在我国的运用发展,界定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涵义,论证了他的积极作用。分析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资产定义、企业收益及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指出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适用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 会计实务 问题 措施
目录
摘 要 I
引言 1
一、谨慎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 1
(一)理论基础 2
(二)谨慎性原则的积极作用 3
1.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 3
2.有利于防范风险 3
3.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4
二、谨慎性原则具体运用 4
(一)在资产的定义方面的运用 4
(二)在企业收益方面的运用 5
(三)在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 6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常见问题 6
(一)在操作中具有主观臆断性 7
(二)与其他原则存在冲突 7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7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8
(一)适度的运用谨慎性原则 8
(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9
(三)协调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9
(四)内外结合,强化约束机制 10
(五)进行充分会计信息披露 10
参考文献 12
浅析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引言
谨慎性原则在世界各国的会计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尤其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和投资者都特别重视资本保全,所以会计界愿意按谨慎性原则来处理企业有关资产、财务及企业收益等问题。我国在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就确立了会计谨慎性原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中,对这一原则做了进一步发展。
就谨慎性原则本身而言,是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谨慎性原则本身也具有双面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利一面。因此,正确理解与应用谨慎性原则,是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界同样极为重视的问题。为了更好的理解谨慎性原则,笔者就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作一番探讨。
一、谨慎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应用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历程,而其应用的范围和程度也是一个逐渐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可以说,是《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将谨慎性原则明文列为我国会计实务的一大原则。在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一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应该说,《 企业会计制度》相对于《 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债务、企业资产、企业收益等方面都有所发展。
(一)理论基础
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我国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又称稳健性原则或安全性原则,是一般性的会计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一种会计指导思想,要求会计人员在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产生是与企业经营活动中到处充斥着不确定性和风险相联系。谨慎性原则的初衷就是来规避这些不确定性和风险。企业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原因在于:
(1)高估收益使得企业的税赋增加,而在谨慎性原则下,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从而企业可以获得延迟缴税或减少税赋的好处。
(2)高估收益和资产容易导致管理当局和业主的乐观情绪。这种乐观的情绪使得管理当局或投资者在带有“水分”会计报告收益的鼓舞下做出错误的资本预算决策和投资选择,这不利于企业发展。而在谨慎性原则下,企业会计人员则可以适当地运用谨慎性原则挤出会计收益中所含的“水分”,进而提高会计收益的质量。这样管理人员和投资者就可以在充分估计企业未来所面临的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资本预算或投资决策。
(3)会计处理一贯坚持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企业收益的稳定,从而减少企业本身的经营风险,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谨慎性原则的积极作用
在企业会计实务中,遵循谨慎性原则,并合理使用该原则,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面临诸多瞬息万变的不确定因素,一招不慎就可能将企业推向破产倒闭的边缘。对此,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这样,有利于企业在稳定中发展壮大。
2.有利于防范风险
企业在发展中,会面临很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企业会计核算中应用谨慎性原则,就可以对经营风险采用“资产估计和收益计量宁低勿高,损失和费用计量宁高勿低”的方法进行核算,从而回避或转移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损失,增强企业竞争力。
3.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采取尽可能不高估资产和所有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避免短期化行为,保全企业资产的完善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从而保护了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谨慎性原则具体运用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运用非常广泛,下面笔者就以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资产定义、企业收益以及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作阐述。
(一)在资产的定义方面的运用
关于资产定义方面的理论在国际会计界存在着两种观点之争,一种观点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进行定义的,另一种则是从未来的经济利益的角度来定义的。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12条指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人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单独产生现金流入。某些情况下则需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直接或间接产生现金流量。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资产。
我们说,企业对那些预期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如陈旧毁损的实物资产、已经无望收回的债权等不良资产则不能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将他们列为资产,只会造成资产虚增,更会造成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失去真实性。
对于待摊费用,企业会计制度则强调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在年末结帐前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允许列示于资产方;对于开办费用,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在企业资产定义方面,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二)在企业收益方面的运用
从收益的确认的角度来看,目前,在我国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确认收人的具体原则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所奉行的基本原则,应是谨慎性原则。收人多计,会直接导致利润与净利润的虚增,不仅加大企业自身风险,也会产生严重误导。
委托贷款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时,应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己计提的利息;短期投资所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不包括己经计入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部分)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在作为投资收益确认;在《借款费用》准则中,改变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终止标准,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准,而不再以原制度所规定的“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为标准;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材料、工资、福利、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当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凡此规定,都是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不高估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
(三)在企业财务方面的运用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谨慎性原则占有重要地位。下面就以对企业债务的确认来加以说明。负债,依据产生的事实是否明确,未来偿付金额日期和受偿人是否明确或者可以合理确定,负债可分为可确定负债与或有负债。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l)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因此,企业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或有事项情况,就应及时做出判断以便按照谨慎性原则,估计金额,并作为预计负债人账。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常见问题
任何事物的运用都有其两面性,因此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也不例外,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归纳起来,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在操作中具有主观臆断性
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本意是对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损失加以合理估计并及时确认,从而帮助企业在实际风险发生前化险为夷,保护债权人和所有者的利益。
但是,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臆断性,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验证性。也就不能排除人为因素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与控制。正是因为具有主观臆断性,谨慎性原则可能被企业用作虚减资产和利润的手段 。
(二)与其他原则存在冲突
谨慎性和其他的会计原则在应用的过程中存在着相冲突的一面。比如,与可比性、一致性会计原则的冲突。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此外与真实性原则的冲突。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真实性原则相矛盾。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的地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以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只要相同的交易和事项,就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各单位的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同,管理者的意图也不同,预计损失和确认收入的具体做法也不一定相同,这就很难使各单位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
当然,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还存在一些其它问题,在此不再详细叙述。
四、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针对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谨慎原则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应当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适度的运用谨慎性原则
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它的运用程度,过度谨慎或不够谨慎都会降低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优点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提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等方面受到误导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在会计实务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谨慎性的会计政策,如何处理企业资产、如何处理企业收益及如何处理企业财务等等,需要会计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 。为此,应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促使会计人员思想水平不断提高,逐渐树立会计界诚信、公正的形象。针对我国目前在业会计人员业务、道德素质相对较低的现状,我们应加强再教育工作,严格对会计执业资格进行考核,并致力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此外,会计人员要加强专业理论的学习,又要重视会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三)协调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是不能从根本上避免的,但我们可以在应用的过程中进行相互协调,力争减少它们之间的冲突,应做到以下几点:
(1)当冲突发生时,要正确处理各原则之间的使用顺序。在会计原则中,真实性始终居于首要位置。若权责发生制与谨慎原则发生冲突时,谨慎优先;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在确定会计核算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后,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选用的处理方法及影响程度予以说明。
(四)内外结合,强化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与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结合,来强化约束机制。
虽然《企业会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规定得更加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难避免主观随意性。因此,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以运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需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同时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优化会计行为,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
(五)进行充分会计信息披露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做出全面陈述,包括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总之,谨慎性原则的充分贯彻和实施为补充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会计核算问题,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该原则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运用中要注意采取一定措施,以增加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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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晴:《稳健原则与配比性:会计准则中的两难》,见《四川会计》,2005年第12期。
[5]陈向民:《企业契约与会计选择》,见《财经研究》,2003年第4期。
[6]刘怀德:《不确定性经济学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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