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些银行给予新三板员工股权激励信用贷款
权是国外资本市场非常常见的一种员工激励工具。坦率来说,目前中国证监会及股转公司就新三板挂牌公司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尚未出台详细的规定,现有规定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不过,期权激励的基本原理是有共性的,这并不妨碍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当然这会面临一些难点,这需要大家在众多创新现有迅速腾空制度的基础上发挥聪明才智、提出创造性解决方案。
我今天所讲,是我在借鉴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空间规定和实务的基础上,对我在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操作股票期权激励时所遇到问题的一次系统性的思考和总结。今天所讲内容不代表我所在单位的意见,仅代表我个人。如有错误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或在线下深入沟通。刚才主持人已经介绍了我,我就不再介绍我自己了。按照流程,我先进行主题发言,即“新三板挂牌公司如何实施员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我今天的发言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期权激励概述、期权激励优点、期权激励操作实务、其他激励方式,最后对新三板股权激励的要点进行小结。
员工股权激励的工具很多,如一般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还有一些模拟分红权工具。当然各有各的优缺点,到底选哪一种工具或者多种工具并用或分阶段使用,取决于个案判断,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着眼于如何才能提升激励的效果、如何才能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就上市公司而言,最常用的就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当然现在不少上市公司也开始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一种接近于全员持股的模式。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比较起来,股票期权的运用数量要高于限制性股票。
② 公司准备上市,让员工出资,是馅饼还是陷阱
算股份啊,出多少钱,算多少股份,白纸黑字的写下来,什么时间分红,都要一字不差的写处理,这可算是投资啊,以后公司好了,自己也多挣了
③ 求指教,公司向原股东借款是否影响新三板挂牌
由于公司是此笔交易的获利方(除非涉及其他利益交接),其严重程度显然不及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加之新三板对公司是否盈利没有要求,因此需要A输送利益做业绩的动机也比较小。
因此,只要说清此笔债务发生的的背景,特别是为什么A愿意无偿提供资金,其中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是不会对上新三板形成实质影响的。当然,如果能采取措施消除该笔债务,则更好。
④ 公司说要新三板上市,挂牌前让员工入股,不挂牌钱不退,有无风险
你们公司这样做不是很妥当,没有上新三板的公司如果不签订回购协议 或者正式合同 这样不妥
风险就是不上市 不上市你们的股权就不能变现! 就需要等!!
至于改名 这个倒没什么
你们了解你们公司内部财务状况怎么样啊
我们手里得企业都是上了新三板的 就是没上新三板也没有你们企业那霸王条款! 至少签订回购协议 每年分红 这样是最起码的保障!!
⑤ 我问一下:现在公司需要募集资金在新三板上市,内部现在认购股权,让员工投钱进
这个,如果企业盈利和发展情况正常,那就是好事。
如果不是这样,那就要慎重了,酌情认购。
⑥ 公司上市,让员工以个人名义跟银行贷款购买原始股,公司来还银行贷款
你好!
首先,你要确定是否安全,是否有合法的合同,而不是凭嘴说一下,就让员工认购。
若确定都没有问题,那就可以买。
因为
原始股
为1元,业绩要是好的话,随便就翻一二十倍了。
要是我的话,先确认合法手续,再认购,这是稳赚的。
但是,待上市之后,
限售期
是多久!
⑦ 我们公司现在要求员工入股,说是没有钱的公司可以贷款给你,你只需出20%就行,这是怎么操作的如何还钱
什么类型的公司? 公司发展如何? 如果是创业型准备上市的公司而且发展的确不错的话就入,如果是有圈钱嫌疑的话就要小心了。多看看你们公司给你们的资料。贷款如何扣要问你们公司了。这种事情不长有的。
⑧ 企业上新三板前企业与个人借款怎么处理
企业有股东占款及个人借款的行为,应在挂牌前如数还清。
大股东占款必须归还或规范,这个现在已经很明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明确规定了“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⑨ 公司准备上市,让员工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购买原始股,贷款利息由公
问题一:属于统借统贷。 理由:统借统贷是指“集团公司统一融资,所属企业申请使用”的资金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按一定的程序申请使用,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利息支付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与金融机构结算的资金集中管控模式。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21条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将统借方由集团企业扩大至其他成员企业。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有营业税当然就涉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⑩ 公司要求员工向银行贷款入股,这行得通吗有什么风险
首先,你要看看公司的成长性如何,是否值得入股。不是股份制最好,这样改制时你的股份会增加。入股不是只签协议这么简单!!工资如何从新计算?最低工作年限?原股东会是否同意?新股东权益是否等同?等等很多的问题。
撤股一般不可能,要是上市后变现或者被收购还有可能。如果不能实现这些,就是你面临的风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