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手续是怎样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及截止提取日前的贷款余额证明;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本人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市住房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市住房中心应当在申请人资料齐全的前提下,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送达受委托银行。
2. 公司怎么给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司提取不了 只能员工个人提取 提取的话可以选择租房提取 到公积金中心 或给公积金中心打电话问需要什么东西提取就可以了
3. 单位给员工提取公积金都要带什么资料以及需要什么程序大概多久可以取出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以下条件和程序:
一、提取的条件:
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3、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
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10、出国、出境定居的;
11、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
12、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及其同居住的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和次数
1、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发生的提取,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时提出,最迟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后的6个月内提出。对没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后的一年内提出。同一内容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一般给予提取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2、职工提前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应在偿还贷款时提出,最迟应在贷款偿还后的6个月内提出。一般每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3、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取,应在支付房租时提出,最迟应在房租支付后的6个月内提出。一般每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4、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特殊情况的提取,应在上述特殊情况发生时提出,最迟应在上述特殊情况发生后的1年内提出,一般每半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每三个月给予提取一次。
5、职工因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中6—13项的提取,应在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登记后提出,并予以结清本息。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经单位审核并签章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按不同提取情形,所规定还须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时间期限
个人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直接打卡上。单位提取的,可以打到单位帐户上,再由单位出具支票形式,到银行提出现金。
4. 在职员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属于地方性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购买北京市内的商品住房,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下载表格
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表格下载】或点击【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样表可同时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第二步,填写表格
申请人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示:“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
申请人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三步,提供材料
提供填写好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还需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第四步,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所需材料: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同一住房配偶再次申请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办公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现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准予提取的,即时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4)公司怎么给员工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相关的规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5.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不是向公司申请 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就可以了 还有 只要你公积金连续缴纳1年以上就可以贷款了 所以你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6. 单位人事怎么办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1、新开户单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的公积金汇缴的变更(补交)清册》、《住房的公积金委托的收款协议书》,由单位按照有关的政策的规定确定缴交比例。
2、在《变更清册》的补交栏中填写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至开户上月的应补交额,其他的表格根据填表的说明填写了,加盖单位公章,交审核并办理了开户的手续。
3、新开户的啊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的。单位根据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
4、正常缴交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报送《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存入专户。
(6)公司怎么给员工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2.公积金的使用方法。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出国、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8. 怎么用住房公积金来还房贷呢公司交的那部分个人能提取吗
一、怎么用住房公积金来还房贷呢?
购房贷款后,进入正常还款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包括商业按揭贷款)。
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2、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2000元,提取2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二、公司交的那部分个人能提取吗?
可以,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