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贷款网上签订合同后还需要教育局点击确认吗
如果发生这种签订的合同话,是必须要由教育局进行点击确认,保证当事人的这种相关的这种贷款。
Ⅱ 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1、在网络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并点击打开官网。
Ⅲ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不能到现场签字,怎么办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Ⅳ 生源地贷款网上签订合同没有发验证码怎么办
网上签订合同,没有发验证码,那就说明他这个都不规范的,都是些假的,连发个验证码都做不到。
Ⅳ 今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合同后在支付宝上再怎么弄
这个要看你学校有没有将你合同上的回执单信息发送到你当地贷款管理中心,如果学校还没有处理,那当地资助管理中心,会给你信息提示,如果这都没有,你最好自己去你学校学生工作处去询问。
Ⅵ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签订合同后如何取得贷款
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挂号信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签了合同后相关问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流程如下: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Ⅷ 助学贷款网上签合同为什么签不了字
你好
如果有提供网络签字的窗口的是可以
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问题
也有可能是你网络的问题
建议重新刷新试试
Ⅸ 生源地首贷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然后再去资助办签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
1、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