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款做什么科目
一、由公司帐向外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公司。
二、从外借到公司帐:其他应付款-个人/公司、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一、资产类一般借增贷减,备抵账户除外(比如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XXXX准备这种科目都属于备抵类科目),余额一般在借方,备抵除外,在贷方。余额两个特殊要记牢,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余额可借可贷,在借方性质为资产,如为贷则由资产变为负债。
二、成本类借增贷减,一般有余额在借方,制造费用可能没余额。
三、费用类借增贷减,期末无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参与利润的计算。(属于损益大类)
四、负债类贷增借减,余额一般在贷方,两个特殊要记牢,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余额方向可借可贷,在贷方性质为负债,如在借方则由负债表为资产。
五、所有者权益类贷增借减,余额一般在贷方,两个特殊要记牢,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余额方向可借可贷,在贷方表示盈利(利润大于零),如在借方则亏损(利润小于零)。本年利润年末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无余额。
⑵ 贷款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⑶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归还贷款: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
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⑷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做长期借款还是短期借款科目
应为“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
⑸ 一年内就要到期的长期借款,在编制负债表时是编入“短期借款”科目还是编入“一年内到期的非长期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因为性质上它不是短期借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当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需要注意,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只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计入“长期借款”项目,但是在会计账簿中,仍然计入“长期借款”科目,即所谓的“调表不调账”。
如果使用原企业会计制度的报表:填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明细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如果使用新会计准则的报表:填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下。
(5)贷款一年到账记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交易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转销该项长期借款的溢折价和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转销的溢价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⑹ 从银行取得一年期贷款20万会计分录怎么做
1、从银行取得一年期贷款20万元可以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短期借款 200000
3、短期借款是借款的一种,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记到哪个科目去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并不需要调整会计科目。只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析计算后填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栏中。
⑻ 向银行贷款记什么科目
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8)贷款一年到账记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
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
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
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
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⑼ 企业的银行借款已到账分录相关科目为哪些
企业的银行借款已到账分录相关科目为:
收到贷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⑽ 从银行取得一年期贷款怎么记会计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