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是不是没什么关系,钱不从银行贷的吧
首先公积金贷款的钱是从公积金里来的,和银行没有关系。
如果你是通过银行帮你办公积金贷款,那就和银行有关系了。有些银行比如建行,就可以很快帮你办妥。一般个人办的所谓公积金贷款都是公积金组合贷款。一部分是商业贷款,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
(1)为什么公积金每月提取跟贷款行有关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有哪些?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B.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会影响贷款的额度吗
有影响。
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要想再用公积金做房贷,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也就是满一年以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了,房贷利息是不受影响的,5年以上是4.5%要比银行贷款低很多。
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3+当前公积金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2.从这个公式里可以看出余额确实跟贷款额度有一定关系。
(2)为什么公积金每月提取跟贷款行有关扩展阅读:
可以将情形分为这两类:
1、如果目前手上无房产或是已将其卖出,且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并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这种无房需要买房的情况下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2、如果自己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是你的配偶使用过,且目前是购买第二套房,那么首付最少要6成。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因为公积金的提取直接影响公积金的余额,而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大小都跟公积金的余额挂钩,因此提取公积金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温馨提示:各地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政策有差异,个人在提取前要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清楚本地的规定以后再做提取决定。
C.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按月提取
回答如下:
1、购房贷款正常还款后,可以提取夫妻双方及同贷人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包括纯商业按揭贷款。
2、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A、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B、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1500元,提取1.5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这就是人讲的“按月提取”)。
3、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还贷卡(或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同贷人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同贷人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D.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对以后的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4)为什么公积金每月提取跟贷款行有关扩展阅读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 还清贷款后公积金为什么自动提取
如果办理了公积金月冲还款,公积金就会自动提取。
如果有房贷申请过公积金提款,半年或一年,只要房贷未还清就会自动提现,一般不会自动发起提取,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才能自动把缴纳的公积金转到银行卡上。 如果办理了公积金月冲还款,银行会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扣款的。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
F. 提取了公积金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提取之后对购房贷款的审批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影响的。
公积金提取之后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贷款额度的,因为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计算的。
为了避免自己日后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用户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进行公积金提取。
(6)为什么公积金每月提取跟贷款行有关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主要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G. 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是否有冲突
只要客户符合公积金中心的条件,这两个操作不冲突的。
H. 公积金可以每月取出来还商业贷款吗
您好,公积金可以定期提取出来还商业贷款。具体的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办理、所需资料请详询当地公积金主管部门。
I.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及相关政策说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及相关政策说明
一、总则
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购买非油田统一管理的商品住房(以下简称商品房)时发放的一种政策性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品房的一种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是指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经办理且尚未结清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成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6(含)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等。
(四)首付款比例不少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
(五)提供必要的担保。
(六)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商转公除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尚未还清。
(二)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借款人能及时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四)借款人须为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五)商转公仅限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六)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一)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限额为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5万元(含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具体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按以下方法计算:
(1)选择住房公积金质押或保证人保证担保方式贷款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
(2)选择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贷款额度取以下3种计算方法的最小值。①所购住房价款的80%。②所购住房价款×借款人资信等级贷款比例。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2个月×贷款年限×50%(还贷能力系数)。
(3)新建住房价格核定以购房合同等为依据;二手住房价格以交易房产契税完税证上注明或推算的房价为依据。
3.商转公额度还应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二)贷款利率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三)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新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住房为20年。
四、贷款担保
(一)抵押
1、期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为房屋抵押+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当借款人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解除开发商阶段性担保。
2、现房、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为房屋抵押担保。
房屋抵押办理及所有权证保管:房地产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协助受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按照规定公积金中心解除房地产开发商担保保证金;办理完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房屋他项权证由受委托银行妥善保管,直至该笔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办理房屋解押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质押
由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其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将出质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作为质押物,质押物须达到贷款额100%,并将该部分住房公积金额度在贷款偿还期间予以冻结。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可以按规定提取超过质押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保证人保证
由两名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将保证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账户在贷款偿还期间予以冻结。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保证期间,保证人可以按规定提取超过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住房公积金,但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贷款资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预付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五)胜利油田职工住房资金信息表(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市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最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商转公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办理原商业个人贷款所购房屋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原商业个人贷款银行出具的转贷人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三)用于抵押房产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贷款流程、审批和发放
(一)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向所在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相关资料和住房进行核查,完成《贷前调查面谈记录》,根据《资信评估表》划分信用级别;录入申贷数据后上报公积金中心,同时提交有关资料。
2、公积金中心自初审之日起10日内做出贷款审批决定,对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予贷款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借款人通过审批的,持相关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4、贷款、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二)组合贷款
1、借款人向所在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相关资料和住房进行核查,完成《贷前调查面谈记录》,根据《资信评估表》划分信用级别;录入申贷数据后上报公积金中心,同时提交有关资料。
2、公积金中心自初审之日起10日内做出贷款审批决定,对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予贷款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借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持相关材料到委托银行窗口进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申请和审批.
4、借款人通过受委托银行审批的,办理组合贷款的贷款、担保手续。
5、贷款、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三)商转公
1、已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所在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相关资料和住房进行核查,完成《贷前调查面谈记录》,根据《资信评估表》划分信用级别;录入申贷数据后上报公积金中心,同时提交有关资料。
2、公积金中心自初审之日起10日内做出贷款审批决定,对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予贷款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借款人通过审批的,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持相关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4、贷款、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七、贷款偿还
(一)还款方式
1、 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方式
仅限借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的。
2、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3、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二)正常还款
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受委托银行按月在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划还贷本息。如因还款账户金额不足造成贷款逾期,借款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前还款
借款人自借款合同签订1年后,可到签订合同的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清贷款手续,也可在归还上期应还贷款本息后,办理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手续,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累计不超过3次。
八、其他约定
(一)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发放贷款。
(二)购买单体车位、单体车库、商铺等,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中心签约立项的低密度住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借款人应如实向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借款申请资料。如有隐瞒或不实,公积金中心有权暂停其五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四)申请贷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还款能力,选择适当的受委托银行、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
(五)办理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个人贷款部分应同时具备放款条件,且原则上两部分一起进行放款。
(六)办理商转公时,借款人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申请手续,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再按约定时间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选择的商转公受委托银行原则上应当与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一致。借款人申请商转公后,须在两个月内还清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经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确认,否则视为申请人主动撤销本次贷款申请。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贷款逾期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1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附则
(一)以上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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