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贷款100万30年一个月要还多少
按照现在银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贷款100万30年月供还款总额如下: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 10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360 月
每月还款 4490.45 元
总支付利息 616560.88 元
本息合计 1616560.88 元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总额 10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360 月
首月还款 5694.44 元
每月递减:8.10 元
总支付利息 526458.33 元
本息合计 1526458.33 元
❷ 公积金贷款210万30年每月还多少
公积金贷款210万,30年每月还六万多,公积金贷款利息是4%左右,非常低的利息。
❸ 公积金贷款200万30年月供多少
公积金贷款200万,30年期限,月供金额根据还款方式不同而不同,通常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按照基准利率水平,这两样还款方式下月供金额如下:
❹ 我现在公积金贷款120万期限30年,年利率3.25%现在每月还5300。每年手头上
公积金贷款利率比5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还低。有钱存5年期定期存款也能抵消贷款利息,还多了这笔钱随时应急使用。所以根本不必要考虑提前还贷。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如想要把房子卖掉)
❺ 公积金贷款120万 30年 每月还多少
公积金贷款120万,贷款30年的情况下,月供5557.39元。贷款20年的情况下,月供7114.66元。
❻ 贷款120万30年月供多少
每一家银行的贷款年利率都不一样,公积金贷款各地区也是不一样。2021年的央行公布的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4.90%为例。
贷款12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是月供为6368.72元。等额本金是月供逐月递减,第一个月是8233.33元,最后一个月是3346.94元。
拓展资料:
1、商业银行制定贷款政策的目的是确保其业务活动的协调。贷款政策是指导每个贷款决定的一般原则。理想的贷款政策可以支持银行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并为银行的运作做出贡献;其次,它是确保银行贷款的质量。 其次,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质量。正确的信贷政策能够使银行的信贷管理保持理想的水平,避免风险过大,并能够恰当地选择业务机会。
2、贷款方式是银行向企业贷款的方式。根据不同的贷款担保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比尔折扣。信用贷款意味着仅借入贷方的信贷贷款;担保贷款是指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承诺贷款;比尔折扣是指贷款人通过购买借款人的过度商业票据来授予贷款,这可以被视为特殊形式的承诺贷款。目前,中国的信贷资金供应可分为三种类型:直接贷款,间接贷款和购买卖方贷款。
3、“三个原则”是指的是安全,流动性和效率,这是商业银行贷款运作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律规定的规定:“商业银行采取安全,流动性和效率作为经营原则,实施独立运作,承担自己的风险,承担自身利润和损失的唯一责任自律。“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根据预定期间恢复贷款的能力或在不损失的情况下快速实现贷款,以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求;
❼ 公积金贷款100万30年月供多少
根据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表,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住房贷款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住房年贷款利率为3.25%,30年贷款适用3.25%这一利率。公积金贷款100万30年月供应为4352.06元。
一、因为公积金贷款若在还清前的六个月内使用过公积金,那还完后就不能马上再去申请,得过六个月才能再申请;而若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的六个月没有使用过公积金的话,那当月还清,次月就可以再去办理公积金贷款了。而大家还需要注意,若是已婚人士,那夫妻双方有一方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另一方都不能去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三、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❽ 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30年每月还款额
现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一般为等额本息还款。现五年期以上的公积金基准利率为3.25%,贷款12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月还款额5222.48元,总还款额1880092.8元,其中利息总额680092.8元。
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公式
设贷款额为a,月利率为i,年利率为I,还款月数为n,每月还款额为b,还款利息总和为Y
1:I=12×i
2:Y=n×b-a
3:第一月还款利息为:a×i
第二月还款利息为:〔a-(b-a×i)〕×i=(a×i-b)×(1+i)^1+b
第三月还款利息为:{a-(b-a×i)-〔b-(a×i-b)×(1+i)^1-b〕}×i=(a×i-b)×(1+i)^2+b
第四月还款利息为:=(a×i-b)×(1+i)^3+b
.....
第n月还款利息为:=(a×i-b)×(1+i)^(n-1)+b
求以上和为:Y=(a×i-b)×〔(1+i)^n-1〕÷i+n×b
4:以上两项Y值相等求得
月均还款:b=a×i×(1+i)^n÷〔(1+i)^n-1〕
支付利息:Y=n×a×i×(1+i)^n÷〔(1+i)^n-1〕-a
还款总额:n×a×i×(1+i)^n÷〔(1+i)^n-1〕
注:a^b表示a的b次方。
❾ 公积金新政:最长贷款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设定为30年,且可贷额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通知》指出,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新政策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新增展期做法、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贷款、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具体而言,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东莞市自2011年试行商转公贷款以来,商转公的要求是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随着房价持续攀升,群众对增加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的呼声越来越高。职工可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为纯公积金贷款,这将为无法还清商贷与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贷款余额的职工打开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大门,对于早期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的职工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贷款额度申请上浮的条件则显示,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通知》明确,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此外,《通知》显示,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而对于在此次《通知》公布前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但当时只能贷20年的情况,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可以提出展期申请。
《通知》显示,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在还款方式上,《通知》显示,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称《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新版业务指南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同步启用。届时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主要变化及继续执行的贷款政策要点通知如下:
一、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
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二、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
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三、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
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四、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五、新增展期做法
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六、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
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
七、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
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未因死亡、离(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人将提前收回贷款或按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30%计收违约金,直至重新依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为止。
八、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贷款
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应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九、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由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十、《贷款办法》第二十九条相关指标内容
第八条第(二)项信用状况:详见贷款《办事指南》。
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期限:开户且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第八条第(五)项规定范围:不超过家庭收入(职工及其配偶缴存基数)的60%。
第十条第(一)项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比例:本地申请首套房70%、本地申请二套房及异地申请60%。
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比例:60%。
第十一条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各项参数:详见贷款业务指南。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期限: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