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昆山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多少
这是要看你本身的收入水平,因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本身是按照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工资越高,你缴纳的比重也就越高。
【法律分析】
昆山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比例为5%,最高计费比例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确定有上下限规定。缴存工资基数原则按不超过2013年度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控制,单方最高月缴存额为1866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限额为155元。
【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1、住房公积金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我们个人缴费的部分,同时单位还会给我们缴纳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计缴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计缴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给您交住房公积金,一般会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进行确定。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㈡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几号到账
公积金每月到账的时间根据你公司现金支付或者转账支票支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计算,你可以在你发工资的5天以后查询。
回答:
一般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每月到账的时间需要根据你公司现金支付或者转账支票支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计算,你可以在你发工资的5天以后查询。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每个公司都不同,时间并不统一,若延迟,且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规定。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非政府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缴纳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一些城市出台了一些措施,允许患有严重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从公积金中提取资金用于紧急救济。
2014年,三部门下发文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费用,以减轻贷款工作者的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后利率为1.50%。
从7月1日开始,2017年,全国所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处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替代平台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长途转移和替代颁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住房和发展。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现“网络化”,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置换。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置换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取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通知》,作为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业务收缴的要求。
㈢ 昆山买房,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多少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贷到7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㈣ 昆山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年限。
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即将原来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20%的适用对象,从购买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扩大至购买所有自主住房。
取消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的规定,即首次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
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㈤ 现在昆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 ×12(月)×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80%;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40万。
4.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㈥ 昆山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昆山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3.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㈦ 昆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一个人的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个人账户余额倍数法计算贷款额度: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㈧ 昆山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若您需要在苏州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相关规定如下: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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