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用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Ⅱ 什么是贷款展期啊跟延期有什么区别
1、解释不同:展期是往后推延、延展预定的日期或期限;展览的时期或日期。延期是延长或推迟时日。
2、时间不同:保证贷款的申请展期,还应出具贷款保证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而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3、担保不同:借款人在原合同履行期间,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可向贷款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书面申请,经贷款行批准后,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担保人在延期还款协议上签字贷款展期就是延长贷款期限,比如2005年3月贷款,期限5年,2010年3月到期要全部清偿完毕,但是借款人和银行约定延长贷款期限,双方同意将贷款到期日改为2012年3月。这种行为在银行称为贷款展期,展期2年,合计贷款期限变成了7年,相应展期后的贷款利率也要变更为与合计的期限相符的利率。助学贷款展期,是在特殊情况下,借款学生没有就业,继续接受教育(含考研和攻读第二学位),因此延长贷款期限的行为。国家助学贷款规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即从取得贷款之日起,到毕业后全部清偿完毕止,合计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毕业后24个月的任何一月开始偿还贷款,6年内还清。如不就业而继续考研或攻读第二学位,则可以办理贷款展期,但原则上总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2年。
Ⅲ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且符合展期规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
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贷款展期是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的手续。贷款到期就要归还,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信用原则,也是银行加速信贷资金周转的前提条件。如企业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还款时,应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延长还款时间,但需办理转期手续,否则按逾期贷款处理。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Ⅳ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一;当前,银行竞争非常激烈,各自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都会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因此,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时,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低利率银行去贷款。很多资金需求者在银行贷款签订协议时显得非常的随意。其实这种潇洒行为说明了他们缺乏良好的融资理财意识,往往就会在贷款时多掏利息,造成人为的"高息"。因为有些银行的贷款形式会让资金需求者在无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额贷款和预扣利息贷款。所谓留置存款余额贷款即资金需求者向银行取得贷款时,银行要求其从贷款本金中留置一部分存入该银行账户,以制约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本息到期时能如期偿还。但就资金需求者来讲,贷款本金被打了折扣就等于多支付了利息。所谓预扣利息贷款即有些银行为确保贷款利息能够按时归还,在贷款发放时从贷款人所贷款的本金中预扣掉全部贷款利息。由于这种方式会让资金需求者可用的贷款资金减少,客观上加大了资金需求者的融资成本。对于资金需求者,需要用款的时间有长有短。因此,为避免多掏利息,在银行贷款时,就应合理计划用款期限长短。同样是贷款,选择贷款档次期限越长的利率就会越高。也就是说选择贷款期限档次越长,即使是同一天还贷款也会利息不同。如果资金需求者贷款期限为7个月,虽然只超过半年期时间点1个月,但按照现行贷款计息的规定,只能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资金需求者的贷款利息负担。小额贷公司一般是3到36个月,而银行是按年计算,1年到3年。抵押类型可以做10年。
二;银行部门在贷款的经营方式上,主要有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几种形式。与此对应,银行在执行贷款利率时,对贷款利率的上浮也会有所不同。同样是申请期限一样长,数额又相同的贷款,如果选择错了贷款形式,可能就会承担更多的贷款利息支出,让自己白白多掏钱。因此,资金需求者在向银行贷款时,关注和弄清不同贷款方式下的利率价差非常重要。比如,银行执行利率最低的贷款有票据贴现和质押贷款,如果自己条件允许,那通过这两种形式进行贷款,肯定再合适不过了。
Ⅳ 贷款展期申请条件是什么期限一般是多久
许多人生活中遇到用钱难题,却对贷款望而却步。原因无非就那么两种,一种是怕利息比较高,另一种就是担心自己还不上。其实你不知道的是,贷款还可以申请展期的,万一是在还不上还有这一招可以应急。那么,贷款展期申请条件是什么?期限一般是多久呢?Ⅵ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Ⅶ 贷款延期期限的规定
法律分析: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Ⅷ 贷款展期期限到底是怎么回事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Ⅸ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
法律分析: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Ⅹ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
贷款展期期限的规定: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信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相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
审查风险如下:
1、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2、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3、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