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公积金贷款,一年后才能用公积金抵充吗,需要自己办手续吗
不是的,从还款开始就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你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也可以直接冲抵。
直接冲抵需要到银行去办理相关手续。
你可以参考这个答案,可能会对你有帮助。
http://..com/question/46560250.html?si=10
B. 房子贷款下来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房子贷款下来之后领取公积金,你是要领取公积金里面的现金吗?如果这样子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去领取。
C. 房贷可以用公积金抵扣吗
可以用公积金抵扣但是前提是你需要先去公积金办理一下,抵扣手续,会从你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开始扣余下的不够再补
D. 贷款买房之后可以用公积金吗
只能提取了
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你问问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买房提取,一般合同,发票,首付流水,贷款合同,poss单啥的
E. 用公积金贷款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
等公积金贷款批下来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但是这钱你还是用不上,贷款了这银行直接抵在银行了。
F. 用公积金贷款,一年后才能用公积金抵充吗,需要自己办手续吗
不是的,从还款开始就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你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也可以直接冲抵。
直接冲抵需要到银行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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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钱直接抵了吗
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不会直接抵掉,如果想要用公积金账户的钱直接还贷款的话,贷款人可以在办理贷款的同时办理公积金冲贷业务,也就是每月还房贷都会直接用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还部分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还款注意事项
1、余额还贷业务
余额还贷业务适用于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是直接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大额冲抵贷款余额的一种业务。
(1)夫妻双方一人申请贷款,可以使用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去冲抵贷款余额。
(2)余额还贷业务没有时间、次数、金额限制。
(3)建行申请的公积金(组合)贷款,不仅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部分贷款,还可以冲抵按揭部分贷款。使用谁的账户余额,本人必须到场不可代办。他行贷款无法办理。
(4)余额还贷业务没有违约金,大额冲抵的是公积金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办理要件为:职工、配偶身份证;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
2、现金大额提前还款业务
公积金中心办理的现金大额提前还款业务适用于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如果借款人手头有活动资金,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充足,又有还款需求的,推荐选择此种还贷方式。
(1)办理要求贷款当前无逾期,且办理日期不为还款日当天。
(2)现金大额提前还款没有时间、次数、金额限制。
(3)只需将现金存入银行代扣账户内,办理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即可。如需代办,需要代办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主贷人身份证。
(4)现金大额提前还款业务没有违约金,提前还款归还的是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公积金必须还贷一年才能取吗?
公积金不是必须还贷一年才能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H. 商贷满一年才能提取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还满一年后可以转公积金 (公积金连续交满一年),但是不是所有银行都能转的。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
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二、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三、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有关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