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年没办,第二年还能办吗 去年没能申请,不知今年需要哪些材料~
能,和第一年办一样
Ⅱ 请问 我第一年预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我是复读生,然后第二年还需要重新预申请吗
什么意思?你是复读生,还申请助学贷款?没有录取通知书,你办什么贷款。没有大学的回执,你的贷款合同就失效了,一切从零
Ⅲ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年申请过,但是第二年没申请还能有办法拿到钱吗
问题补充:还需要在学校开证明吗?还是只用学生证就行啊? 能,和第一年办一样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吗
每年都可以申请一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年不想办理
第二年不想办理那你就别进那个网站添加申请表,你第一年选择的贷款年限是多久,等到你毕业后按月或一次还清你第一年的贷款就可以 了,在学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你家庭所在地教育局申请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在都是用支付宝还款了,先把钱打到你支付宝然后从你支付宝转到教育局规定的账号里
Ⅵ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没申请怎么办
有些地方贷款是不需要这个学校开证明的,
你可以去你那里看看到底需不需要,
截止是9月30号啊,
你就回了学校再办也行
Ⅶ 第一年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第二年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专升本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专升本是全日制本科,升入本科后就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年和第二年金额可以不一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年和第二年金额可以不一样。
贷款额度是按照贷款学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来确定,最高额度为8000元。
第二年续贷,必须在学校拿一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书(表格),那上面学校意见一栏要盖鲜章,有学校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
凭那张表带回家后还要在当地民政部门加据贫困意见,还要学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加意见,再到银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无论是在银行办贷款手续和之后划款,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盖章,否则银行不会发放贷款。
Ⅸ 大学第一年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年还可以申请吗要哪些程序生源地的助学贷款
可以。申报程序如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9)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年申请第二年不申请扩展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贷款回收:
一、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三、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四、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五、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六、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Ⅹ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每年都申请还是一次申请几年的啊
生源地贷款每年八月底到九月初都要到本地的资助中心从新办理贷款
第一年比较麻烦,后面就方便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