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现在失业了
法律分析:只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符合条件的,如果以后失业了没有缴纳公积金了,只要正常每个月还款,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投机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会要求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记入不良征信,这会影响到其下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该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下来了,因为离职又导致公积金的断缴。这个时候就会影响到自己的贷款利率,而且开始断缴之后就会有相关的人员要求必须及时的去缴纳所参加的公积金,并且也要按照以前的标准进行缴纳。当然如果自己连续断交超过三个月的时候,那么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合同就可能会被解除掉,到时候也会影响到房子。
公积金断缴
公积金买房是很多人愿意做的事情,主要是当自己的账户里有一定的公积金积累。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那么利率要比商业贷款的利率要更低。但是如果说自己在离职之后由于没有公司及时的给自己缴纳公积金,而且自己也没有及时的把这个欠下的钱缴上的话,那么就会导致公积金停缴。公积金停缴的话。就会有人及时的进行提醒,让自己及时的去缴纳。但是说如果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一直都没有去缴纳,连续三个月也不进行缴纳的话,那么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说把这个公积金贷款转化为商业贷款辩手中。所以对于个人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建议。
贷款买房的方案选择
如果说自己的工作比较稳定,而且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比较高的话,公积金贷款肯定是首选。但是公积金贷款都是有上限额度的,如果说自己贷不够的话,那么也要选择相应的商业贷款来构成组合贷款,从而能够及时的带到满意的金额。每个人的月工资水平不一样,所以承受的月供压力都不一样。但是当贷款的年限越短,而且采用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所需要承担的总利息额就会更少一些。当然如果说自己的月工资比较低的话,那么就尽量的贷满30年,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可以减少月供的压力。
总结
房贷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很重的一个财政负担,但是即便如此有一个家还是很重要的,要选择自己可以承担的贷款方式,并且及时的去进行还款。
如果用户申请的商业贷款,辞职了公积金断交,并不会影响到房贷。而用户正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断交了则会直接影响到审核结果。当然,公积金贷款已经放款了,公积金断交或者是账户封存,都不会影响到已薯毁经放款的公积金贷款。
因此,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间,一定不要让公积金断交,一旦断交会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携山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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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积金断了住房贷款处理如下:已经获批的房贷不受影响,后续需要偿还的房贷当事人可以让新公司进行续交,或者按时向贷款卡中充钱由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费用,以此继续缴纳。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