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年前的贷款20年后银行工作人员催收合法吗
银行20年没催收,该笔贷款仍然有效,只不过,对于长期收不到账的贷款,银行会做坏账处理,同时将贷款人列入黑名单,并不向该客户提供任何的信贷服务。同时银行贷款逾期超过20年,银行就不能再起诉用户,但逾期的贷款未还清,个人征信永远不能恢复
一、常见的催收是?
1、短信和电话催收
短信和电话通知和催收,本身是没问题的,但催收公司的短信和电话,肯定不仅仅是所谓的通知和催你还款,带上一些如你不还款,就怎样怎样,甚至用一些文字游戏,内部立案,送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等内容是必然有的,这种暗示和通过文字给你心理压力会随着时间拖延不断加大。
2、上门催收
上门催收是别人的权利,但你未必都有配合的义务。如果是正规银行,如信用卡逾期,银行上门,那必须配合。如果是网贷或非信用卡,那么可以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出于调查,以便于协商协商的,建议配合,如果仅仅是上门来添堵,并非一定要配合,尤其是对催收公司的是否合法经营,委托关系是否明确等因素未能确定的情况下。除了司法人员,任何人都无权未经你同意而进入你家,遇到暴力催收,注意记录证据,必要时报警。催收人员即使上门也无权泄露你的个人信息,包括负债情况。
3、爆通讯录
爆通讯录是绝对的违法行为,泄露个人信息超过一定数量属于情节严重,可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失信人员解除后能贷款吗
法院失信人还清债务后,是很难在银行贷款的。被实行人是经过法院判定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进入程序之后都叫做失信人,如果失信人,他有能力才可以,人民法院是还会把他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而且也会对他的信誉造成一定的影响。
② 30年前我贷款,利息未还,现在利息带利息说欠银行40多万,我该怎么办
30年前你申请贷款,只还了本金,利息没还,贷款已经严重逾期了,现在利息加上罚息,已经欠了银行40多万元,建议你还是尽快把这些钱还上。
贷款逾期。
贷款逾期,有短期,也有长期,因逾期的时长不同,后果也不一样。可大多数人对贷款逾期却又存在诸多认知误区,直到酿下严重后果才发现悔之晚矣!
贷款短期逾期及后果
不同资金机构对短期逾期的时间界定有所不同。针对短期逾期,各机构一般不会采取强制手段,会进行还款提醒及催收,其后果是:
1、高额罚金和违约金
贷款逾期后,还款时除了要归还利息和本金外,还需要缴纳高额罚息和违约金。
2、留下个人征信污点
征信报告上会留下逾期记录,即便还款后,逾期记录也会保留5年。逾期记录将会影响逾期者后续几乎所有金融活动。
3、收到短信电话催收
放款机构会不间断地发短信、打电话对逾期资金进行催收,告知借款人逾期的严重后果,责令借款人限期归还逾期本息。
贷款长期逾期及后果
一般来说,逾期超过90天会被放款机构视为恶意逾期。银行针对超过90天以上的恶意逾期,无论数额大小,都可以起诉追收。法院判决后,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信息,限制其高消费、限制乘飞机高铁等。
由于现在监管局越来越严格,网贷平台也越来越规范加严格,不少网贷现在都是上征信的,所以征信记录是各位借款人都很关心的问题,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网贷征信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网贷征信记录处理非常“人性化”;
网贷征信相比传统银行要人性化很多,也就是会给因一时疏忽的非故意逾期,一定的宽限时间,但如果你长时间拖欠,就会很容易存在借款人的污点记录,这在征信体系中也是有重点提醒,对个人影响十分严重!
二.银行贷款违约不良征信记录保存期限5年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不良记录在还清本息、违约金之后,超过5年,其它银行将查询不到。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信用污点仍会一直保存,直至贷款结清。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
三.信用卡逾期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期限2年
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央行征信系统滚动记录24个月,如果销卡,记录会长时间保存下来。因此,建议信用卡用户还清欠款后继续用卡两年,期间保持信用良好,就能靠滚动记录把不良记录从征信系统里去掉。
以上三种都是建立在短期违约的情况下,如果逾期太久,逾期信息已被上传到人行,那就还清债务,等待5年之后系统自动消除吧。
③ 欠银行十几年前的钱该怎么还
法律分析:十年前银行贷款没有能力还,现在想还,利息会按照逾期贷款的方式来计算。
但是,十年前银行贷款,银行早就作坏账处理了,可以与银行协商,让银行做利息让步,或者找人先购买银行坏账的债权(应该在本金的基础上打折的),然后银行贷款就彻底消掉了。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乎颂没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岁纳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樱吵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