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行的教育贷款怎么贷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其本人及家庭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包括普通贷款和额度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适用于有消费融资需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必须有明确的消费用途,具体可用于个人及其家庭的各类消费支出(不含购买住房和商业用房),如可用于住房装修、购车、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婚嫁、教育等各类消费用途。
3.担保方式:采取抵押、保证、信用方式。
4.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5.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6.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7.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快贷”个人自助贷款(以下简称“快贷”)是指个人客户通过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申请,由系统模型在线实时审批,客户可自助线上签约,通过电子渠道自助支用的个人网上全流程自助贷款。
产品特点:
可实现从申请到支用全流程办理贷款!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贷款!
办理流程展示:
在线申请——实时反馈最高可贷金额——在线实时审批——在线签约——自助支用——多渠道自助还款
办理事项介绍:
在线申请:客户可选择以下两个途径来申请贷款
1.登录建行官网,点击建行“快贷”,点击“立即申请”,登录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申请。
2.直接登录个人网上银行,选择“个人贷款”-“快速贷款”-“我要快贷”,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产品点击进行申请。
信息填写:按网页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仅需填写贷款金额、期限等要素。
审批和签约:实时在线审批并获得贷款结果,在线确认后根据网页提示在线或者到相应贷款机构办理签约使用。
贷款使用:办理签约后可在国内任意电商订单支付、POS刷卡支付和网银转账支付。
计结息规则: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贷款实际支用天数和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和收取贷款利息,不支用不计息。
贷款归还:通过个人网银、ATM自助还款,或到建行柜面进行还款。
产品页面展示:
重要提示:
1.办理“快贷”需要您是建行个人网银客户,如果您还未成为我行网银客户或者尚未办理我行网银盾,请先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
2.办理快贷过程中,需要插入网银盾,若无网银盾虽可进行贷款申请并获知贷款审批额度,但无法完成贷款全部流程,请确认您的网银盾已随身携带。
贷款对象:
符合建设银行个人贷款相关条件的个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
1.在建行拥有金融资产的客户,如存款、理财产品、国债等;
2.建行住房贷款客户;
3.建行私人银行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标准请详询95533)
4.其他客户。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B. 中国哪一年开始有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的发展历程
一.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启动。
二.2000年2月和8月,国家对该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将贷款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承办银行扩大到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对象扩大到研究生和攻读双学位的全日制学生,并将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
三.2003年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了下滑现象,面临停顿的危险。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
四.2004年6月28日,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
五.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C.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教育贷款是哪一年开始的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D. 九年义务教育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九年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4月开始实行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国家普及的义务教育是指初等义务教育,初等教育即小学教育,基础教育或称,是使受教育者打下文化知识基础和作好初步生活准备的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法律规定
根据已正式实施的《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细则》明确规定,9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只能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细则》还明确“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并上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
E.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F. 按揭贷款是哪一年开始
贷款购房按揭的时间是从银行放款的当天开始算起的,银行放款后会给贷款人发条短信,告知贷款人每月还款日是几号,并告知每月还款的金额是多少。
顺便说下,房子的使用年限是根据土地的使用年限来的,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开始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