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房子为什么要有贷款
租房子不需要贷款啊,出发付不起房租费了,贷款付房租费。你的身份证最好不要借给别人去贷款,以免后期出现债务问题,影响你的征信。
㈡ 个人所得税 购房贷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㈢ 自如分期租一年但我现在要违约。但网上说有好多退租的一两年后收到京东白条的欠款,影响征信,我该怎么办
贷款分期正常都是需要接入人行征信管理系统的,逾期还款或者违约都会上传到人行征信管理系统,建议您根据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您可以查看贷款合同或联系自如官方核实。
应答时间:2021-02-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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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个税抵扣,有首套房贷,同时在异地工作租房,房贷抵扣可以不连续吗,隔开到不同年份吗
第一年房贷抵扣,第二年房租抵扣,第三年继续房贷抵扣。从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个税抵扣政策中可以了解,首套房的房贷可以抵扣1000元每月,租房可以抵扣1500元每月,这两项不可以叠加。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4)一年有租房有贷款怎么分开填扩展阅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㈤ 我在别的城市工作,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租住。媳妇儿在另外一个有房城市,有贷款。我可以填租和贷两项吗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你只能选择租方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项。
㈥ 个税申报租房和住房贷款只能填一个吗
不可以的,购房贷款和租房只能选择一个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不能同时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一年有租房有贷款怎么分开填扩展阅读: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㈦ 个人所得税,一年内租房两次怎么填报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例如上次填报的租赁期是2018年1月21日至6月20日,接着换租另外一处住房,租房期是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那么今年第二次填报住房信息,开始时间就应填写7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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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专项抵扣额度为1500元/月。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市辖区租房可抵扣的额度为1100元/月。
人口一百万以下的市辖区租房专项抵扣额度为800元/月,需要说明的是,房屋租赁专项抵扣的方式可与五险一金扣除方式相同,在员工发放工资时进行直接抵扣。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如夫妻双方在同一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居住,那么只能从夫妻中一方扣除住房租房专项额度,如在不同城市居住,则双方都可以享受住房租房专项扣除。
㈧ 两个人共同贷款买房现在要分开了,怎么办(急!)
二人贷款共同购房,中途是不能改变产权人的,因为他们二人同时与银行发生债务债权关系。
只有清贷以后,才能办理改变产权人的手续。
㈨ 如果既有贷款,又有租房,按照什么标准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