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积金缴费钱数,与贷款的关系
只要缴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你交的公积金的多少有关系,根据现有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 ×12(月)×贷款年限。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40万。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80%;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B. 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什么关系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而且是一种福利,如果你不做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所有的公积金只能退休以后才能拿到。不过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限制多。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要求稍微有些不同。你可以登陆“XX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查一下。我告诉你一些大概其的吧。
1、公积金贷款有上限,2007年1月调到了40万,就是说你最多只能贷款四十万,而且还得根据你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来推断出来你贷款额度的上限,这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贷到40万。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在职工申请贷款时已按计划补缴完毕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转移手续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3个月内须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后,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私产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并且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各城市首付规定不完全一样)
4、非本市常住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这条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
5、公积金贷款还款三种途径
第一种:借款人采用柜台现金还款,应在还款日到支行偿还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二种: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 式代扣还款。
第三种:借款人在建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按揭贷款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则利率高,而且各个银行的利率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会在一个国家控制的范围内。各个银行对于按揭贷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包括贷款限制,是否要担保人、是否能大额还款、大额还款在几年以后才可以,共限制几次等等。出具的证件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来说,国家四大银行要就就要严些,包括审批也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银行,像中信、浦发、招商等银行的限制就松些。按揭贷款的上限也有要求,两三年前是200万,这几年不知道变了没有。按揭贷款还款途径和公积金前两条一样。
此外,这两种贷款都要交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等,但所交金额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二者的联系就是可以合在一起贷款,就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天津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是在农行,不是建行)办理。组合贷款指的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按揭贷款。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贷款60万,而你的公积金只能贷20万,那剩余40万你就可以做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20万按公积金利率还款,按揭贷款的40万按按揭利率还款。组合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申请过程: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需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及反担保抵押合同;选择抵押担保的,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选择质押担保方式的,需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担保过程: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审批过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划款过程: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所需资料根据购买房屋种类不同也有不同。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4)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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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的关系是怎样的
1、你说的住房贷款是商业贷款的一种,享受国家贷款基准利率,按照当前政策根据你买的房产种类和套次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优惠,可以计提住房公积金作为还贷或装修款。
2、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房产购买或改造的专用基金,原则上按照你工资的8%~12%缴纳,然后你的工作单位按照你缴纳的同等金额给你补贴,这两笔款项都存入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这笔钱只能在你买房、装修、偿还住房贷款、或者退休时提取。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优惠利率(年息4%~4.5%),但只能用于住宅(不可用于商业用房、土地、厂房、涉外公寓)的购买,并且住房改善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以家庭为单位人均住宅面积不能超过规定数量(大部分地区是人均不能超过28平米),个别地区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首套住宅购买。
3、住房贷款(也即是商业贷款)不设上限,以所购买物业能达到的评估额的8成为最高额度,对户籍所在地也没有限制。
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公积金缴纳城市使用,必须连续缴纳6~12个月后(各城市政策不同)才能够申请贷款,贷款上限按各城市要求有所不同(比如青岛公积金贷款上限20万,北京则为104万)。
D. 公积金贷款,月供与月收入的关系,月供可减去月交的公积金吗
1、月供与月收入的关系:
公积金贷款要求通常是:贷款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通常要求不超过45%至50%。
2、月供可以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冲还贷款,申请月冲方式的话,公积金余额冲抵月供,不足部分自己现金补上。
E. 请问公积金贷款和工资里面每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关系
1.有了你每个月扣出的公积金,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贷款的关系是你公积金剩余额度*40倍,上海上限是30万,
举例:就是你公积金帐户有1000块,那么*40倍,你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4万块,上有封顶,如果你有补充公积金,那么你在30万的上限上还可以多贷10万,就是40万.如果你结婚了,那么你和你老婆一起可以公积金贷款上限60万,
2.你在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他们会让你指定一个还款帐户,每个月先从你公积金帐户里扣除,如果公积金帐户剩余的钱足够你这个月的月供那么就不用还款帐户里的钱了,一直扣到你公积金帐户里钱不足以支付月供,然后再从你指定的还款帐户里扣除剩余的部分,
举例:你公积金帐户有10000块,你月供1000块,那么头10个月你是不需要在你的还款帐户内存钱的,当你10个月以后,1万块扣完了,那么你就要每个月在你的还款帐户(就是建设银行的储蓄帐户)里存1000块,他们到时间会自动扣你的钱
3.每个月你会缴纳公积金,当你帐户钱已经扣完后,银行会先扣你当月缴纳的公积金,扣完以后如果足够就结束当月扣款,如果不够月供,那么剩余部分他们会从你的指定还款帐户里扣除.
举例:你公积金帐户有10000块,你月供1000块,你月缴纳公积金100块,扣到第10个月,你的之前公积金存的钱已经扣完了,但是你每个月又交了100,10个月就是1000,那么第11个月的1000月供你也够了,在第12个月的时候你公积金帐户其实没钱了,但是你公司交了100块,所以当月就是1000-100,你只要在指定还款帐户里存上900块就够了,以后每个月都是一样的,只要存900,
希望采纳,原创手打的
F.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余额有什么关系
公积金贷款需要参考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情况,各地略有不同需要和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实。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经办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农行网点工作人员
G. 买房贷款月供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系吗
买房贷款月供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有关系的。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H. 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什么关系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而且是一种福利,如果你不做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所有的公积金只能退休以后才能拿到。不过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限制多。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要求稍微有些不同。你可以登陆“XX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查一下。我告诉你一些大概其的吧。
1、公积金贷款有上限,2007年1月调到了40万,就是说你最多只能贷款四十万,而且还得根据你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来推断出来你贷款额度的上限,这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贷到40万。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在职工申请贷款时已按计划补缴完毕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转移手续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3个月内须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后,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私产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并且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各城市首付规定不完全一样)
4、非本市常住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这条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
5、公积金贷款还款三种途径
第一种:借款人采用柜台现金还款,应在还款日到支行偿还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二种: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 式代扣还款。
第三种:借款人在建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按揭贷款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则利率高,而且各个银行的利率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会在一个国家控制的范围内。各个银行对于按揭贷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包括贷款限制,是否要担保人、是否能大额还款、大额还款在几年以后才可以,共限制几次等等。出具的证件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来说,国家四大银行要就就要严些,包括审批也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银行,像中信、浦发、招商等银行的限制就松些。按揭贷款的上限也有要求,两三年前是200万,这几年不知道变了没有。按揭贷款还款途径和公积金前两条一样。
此外,这两种贷款都要交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等,但所交金额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二者的联系就是可以合在一起贷款,就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天津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是在农行,不是建行)办理。组合贷款指的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按揭贷款。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贷款60万,而你的公积金只能贷20万,那剩余40万你就可以做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20万按公积金利率还款,按揭贷款的40万按按揭利率还款。组合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申请过程: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需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及反担保抵押合同;选择抵押担保的,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选择质押担保方式的,需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担保过程: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审批过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划款过程: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所需资料根据购买房屋种类不同也有不同。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4)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资料
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支行代正孚经纪中心出具的《代收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三份;提供买卖双方与正孚经纪中心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及三份复印件。
D:购买集资建造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集资建造住房资料
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售房人出具的《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市建委下达或备案的《项目投资计划》复印件三份;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应约定: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付款方式等内容。
E:购买公有现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公有现住房资料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或《天津市出售单位产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区、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F: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资料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区、县及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三份,区、县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建设住房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G:大修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大修自有住房资料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三份复印件、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担保资料:
H:保证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三份复印件;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三份复印件。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及三份复印件。
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三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三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三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
I:抵押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提供所抵押住房评估报告二份。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以下简称《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复印件二份。
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二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二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二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二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J:质押担保资料
提供中心和支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一份;出质人已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出质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以上关于公积金的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的。你可以登陆你所在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一下你的城市的规定。
I. 公积金贷款和按揭贷款购房有什么区别二者什么关系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而且是一种福利,如果你不做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所有的公积金只能退休以后才能拿到。不过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限制多。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要求稍微有些不同。你可以登陆“XX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查一下。我告诉你一些大概其的吧。
1、公积金贷款有上限,2007年1月调到了40万,就是说你最多只能贷款四十万,而且还得根据你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来推断出来你贷款额度的上限,这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贷到40万。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在职工申请贷款时已按计划补缴完毕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转移手续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3个月内须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后,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私产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并且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各城市首付规定不完全一样)
4、非本市常住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这条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
5、公积金贷款还款三种途径
第一种:借款人采用柜台现金还款,应在还款日到支行偿还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二种: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 式代扣还款。
第三种:借款人在建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按揭贷款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则利率高,而且各个银行的利率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会在一个国家控制的范围内。各个银行对于按揭贷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包括贷款限制,是否要担保人、是否能大额还款、大额还款在几年以后才可以,共限制几次等等。出具的证件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来说,国家四大银行要就就要严些,包括审批也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银行,像中信、浦发、招商等银行的限制就松些。按揭贷款的上限也有要求,两三年前是200万,这几年不知道变了没有。按揭贷款还款途径和公积金前两条一样。
此外,这两种贷款都要交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等,但所交金额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二者的联系就是可以合在一起贷款,就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天津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是在农行,不是建行)办理。组合贷款指的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按揭贷款。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贷款60万,而你的公积金只能贷20万,那剩余40万你就可以做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20万按公积金利率还款,按揭贷款的40万按按揭利率还款。组合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申请过程: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需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及反担保抵押合同;选择抵押担保的,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选择质押担保方式的,需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担保过程: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审批过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划款过程: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所需资料根据购买房屋种类不同也有不同。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4)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资料
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支行代正孚经纪中心出具的《代收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三份;提供买卖双方与正孚经纪中心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及三份复印件。
D:购买集资建造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集资建造住房资料
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售房人出具的《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市建委下达或备案的《项目投资计划》复印件三份;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应约定: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付款方式等内容。
E:购买公有现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公有现住房资料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或《天津市出售单位产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区、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F: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资料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区、县及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三份,区、县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建设住房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G:大修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大修自有住房资料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三份复印件、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担保资料:
H:保证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三份复印件;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三份复印件。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及三份复印件。
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三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三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三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
I:抵押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提供所抵押住房评估报告二份。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以下简称《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复印件二份。
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二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二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二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二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J:质押担保资料
提供中心和支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一份;出质人已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出质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以上关于公积金的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的。你可以登陆你所在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一下你的城市的规定。
按揭贷款的是我根据前两年做商品房销售时记住的,但不知道现在又没有更改。你仅参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