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助学贷款说与业务系统中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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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
《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Ⅱ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要怎么继续办理
第二年继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称为续贷,续贷操作具体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Ⅲ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了一年后 不贷行不行要连续贷款三年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贷了一年后,不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也可以。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3)国家生源地贷款中断一年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Ⅳ 上了一年大专,贷了一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退学了,请问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从大学退学,助学贷款在退学时还。
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二十一)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十二)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二十三)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二十四)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二十五)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Ⅳ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一年款,第二年如果不想贷款,是不是还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第二年办理贷款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说要求一直贷款到毕业或者确认毕业开始还款,这个是不合理的,毕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贷款,银行就有收益,当然,除非之前签约必须贷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贷款一直没有这样的政策。
贷款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年不贷款也是要等到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如果是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以申请延长到硕士毕业再还款。在校期间利息都是国家贴息偿还的,只有确认毕业后才需要还利息,要注意毕业的那年需要后四个月的利息,国家只帮你还毕业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后的利息需要自己还,因为你已经毕业了
Ⅵ 生源地贷款一年不贷款就会被终结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申请一次,可以只贷一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为鼓励贫困学子完成学业而做的贴息贷款。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可以停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不想贷了,提前还款即可。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7)国家生源地贷款中断一年扩展阅读
相关知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隔年能否续贷(中间一年未贷)
可以隔年续贷的。
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所以你隔年贷款也是可以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8)国家生源地贷款中断一年扩展阅读
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身份证原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须由学生亲笔签名)即可。如果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那么新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大家在当地县级中心拿到贷款回执单以后,一定要及时送到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请老师将信息录入系统。否则,续贷申请将难以得到批准。
Ⅸ 高校助学贷款断了一年可以再申请吗
待审核是指你的钱还没有到,你要把回执单交给学校后,过一段时间才会变为审核的。审核的指你贷款的钱已到学校帐户。
Ⅹ 国家生源地贷款,贷了一年第二年不想贷了,要办什么手续吗
不需要什么手续的
每一年办一次贷款
它们之间没有联系
贷款年限为四年?(根据规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把?)
贷款年限计算方式(在校时间+还款期限)
假设为7年
在校时间是3年
(那么就是
在校3年+还款期限4年=7年)
还款是当年毕业9月份开始还款
头两年只还利息
后面开始还本金和利息
7月份毕业时
还要上贷款系统点
毕业确定
在校期间不需要还利息
到毕业时7月份(具体时间以登录贷款点击毕业确认开始)到9月1号开始这个之间
一次性还清是不需要利息的(这个之间就是所谓的规定时间)
9.1开始就开始算利息了
同时因为在校期间不算利息
所以不能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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