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银行贷款年利率
不同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都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银行企业贷款利率都是根据央行基准利率有所上浮的,并且每家银行上浮的幅度都是不同的,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根据查询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为准。
一、贷款利率:
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年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
五年以上 3.25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可以自由浮动的,因此各家银行各项贷款的贷款利率会不太一样,贷款需要付出的利息有多有少
企业贷款的条件:
1.企业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财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对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如果企业没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一旦发生损失,必然危机银行贷款,是信贷资金遭受损失。
4.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效益,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率。
6.恪守信用。企业取得贷款后,还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7.企业申请贷款,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应付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借款人应当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的要求;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Ⅱ 大型企业2011年向银行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1、多大企业?只要不把银行掏空或者不要让银行违反监管法律规定的限额或者国家产业政策都没问题。(监管规定最大单一客户贷款不能超过资本净额的10%,集团客户不能超过15%,还有银行总体贷款规模受存贷比限制75%),所以一般来说亿把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还要符合产业政策,你企业再大,如果国家不支持这个产业了,银行也不会贷
2、看你选择的银行了。根据银行的规模,他们内部规定,同意放多少来决定。也不是你想要多少就能多少,各家银行都有贷款制度,审查、审核、审批等程序。
3、如果企业大的不得了(跨国企业或者超大集团公司等),动辄上百亿规模的,只要有实力,银行想做你业务,还可以牵头组织银团贷款,一个人搞不定,可以组织多家银行来满足你,国内不行,还可以引进国际银行投资。所以说恩,贷款金额想多少有多少,但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Ⅲ 2011年银行5年以上贷款利率是多少
期限 利率6个月以内(含6个月) 6.1%,6个月-1年(含1年) 6.56% ,1-3年(含3年) 6.65%,3-5年(含5年) 6.9%,5年以上 7.05%
同时2011年建行房贷利率表如下:类型 期限 利率
首套房 1-5年(含5年) 6.9%,5-30年 7.05%,二套房 1-5年(含5年) 7.59%,5-30年 7.755%,公积金 1-5年(含5年) 4.45%,5-30年 4.9%
由于不同银行贷款利率均有所差异,手续费也有所不同。
(3)2011年贷款30企扩展阅读: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从借款人处收取的利率。大致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
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一、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
二、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三、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
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
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
Ⅳ 2011年国家对房贷有什么新政策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 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城乡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五、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结果要于2010年6月底之前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Ⅳ 2011年贷款利率表。
这样啊。2011年最新贷款利率表:
期
限
利
率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6.1%
6个月-1年(含1年)
6.56%
1-3年(含3年)
6.65%
3-5年(含5年)
6.9%
5年以上
7.05%
2011年房贷利率:
类型
期限
利率
首套房
1-5年(含5年)
6.9%
5-30年
7.05%
二套房
1-5年(含5年)
7.59%
5-30年
7.755%
公积金
1-5年(含5年)
4.45%
5-30年
4.9%
参考资料:http://apps.hi..com/share/detail/43117223
Ⅵ 2011年贷款基准利率表
央行同时宣布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鼓励其发挥好扩大消费的作用。
自1991年贷款基准利率变化一览,更新到2015年8月26日:
Ⅶ 2011年中小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的比率
70%
Ⅷ 28.T企业于2011年1月1日取得银行借款30 000元,期限为半年,年利率为5%,利息直接支
【1】短期借款利息一律计入财务费用;
【2】利息直接支付的情况下,于付款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3】30 000*5%/2=750
因此本题正确。
Ⅸ 2011年最新企业贷款利率是多少,麻烦说清楚点,谢谢!在线等答案。
贷款利率根据央行的基准利率来调整,一般银行调整幅度为-20%——+40%之间,不区分借款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当然,就调整幅度空间而言,贷款时是可以与银行讨价还价的,因为-20%——+40%之间,谈得好可以是-20%,谈得不好,当然也就是+40%了,就看你有没有与银行讨价还价的资本了。
Ⅹ 做企业贷款,三十年免还,是真的吗
1、民间借贷,这种情况贷款公司在办理贷款时,有可能会让借贷者提供更多的还款能力证明,如会通过考察借款人名下是否有抵押物,是否有房产、工作性质是否稳定等多种情况,贷前审核会更加严厉。同时,黑 户申请贷款,贷款机构还有可能会提高借贷者的贷款利率,或降低借贷者的贷款额度,具体要视情况而定
2、黑户想要申请贷款,可以尝试通过当地贷款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黑户申请贷款的一种渠道之一。
3、找贷款公司。贷款公司通常不看重个人的信用,更看重抵押物。如果借款人通过贷款公司贷款,并且能够提供抵押物的话,会比较容易获得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