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房是用公积金贷款,我每个月可不可以把当月的公积金提取出来还贷
在我们当地是可以的,客户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支取业务,
申请同意后,当地公积金中心在次月就会把钱转到客户在贷款银行的还款卡里,
但若客户每月在公积金中心的缴存额大于客户每月贷款的还款额,
这多余部分是不可以支取的。
也就是说,若你每月公积金的缴存额是1000元,银行按揭每月还800元,
那么这多余的200元是不能支取的。
以上是我们当地公积金委托支取业务的规定,
具体还需要客户咨询你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Ⅱ 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吗
,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的职工,也可进行还贷提取。
200多个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开始受理纯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包括非按月还贷提取以及按月还贷提取业务。且暂不采取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
按照相关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如果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同时,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Ⅲ 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能每个月提取来还房贷吗
使用公积金还款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可以首先一次性用卡里的公积金金额还款,之后再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月冲入所还金额)。
举例:公积金卡里的金额先不动,攒到一定数量后一次性冲还贷款,然后在按照每月所需还款额在扣款前冲入资金就可以了。
2、每月冲减还款。(简单就是说每月公积金额度+剩余冲入的还款额度)
举例:用公积金贷款后,每个月需要还款3000元,但公积金每月充值额度为1000元。首先第一个月还款时,卡里是必须要充值3000元,之后每月只需在扣款日期前冲入2000元就可以了。
Ⅳ 公积金还房贷,每个月都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职、失业以及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外地户口或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证、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
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
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Ⅳ 可以每个月拿银行的还款明细去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Ⅵ 每月在公积金帐户里钱可以每月提取用来还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在办理贷款的地方告诉他们你要申请用公积金委托扣款的方式归还贷款,银行会给你一张申请表,你填完之后公积金中心会审批,然后交给银行,银行每月会自动从你的公积金账户上扣款归还贷款,然后不够的部分再从你原先签约的还款账户上归还。
Ⅶ 苏州公积金贷款8月份开始还款,申请的委托提取公积金从几月开始提取政策规定留存额是多少
亲,苏州公积金申请的委托提取摊还次月生效,例如你每月公积金还款日是15日,如果是8月14号之前申请的摊还就是9月18日开始摊还扣账,如果是8月15日之后申请的摊还,需要到10月18日开始摊还扣账;
不过,公积金贷款发放时,可以在办理摊还的时候一次申请将账户余额提取出来,按照目前最新的政策,规定留存额是个人账户缴纳的一个月余额。
以上,请知悉,谢谢!
Ⅷ 公积金每月委托还贷是不是只可以提取贷款部分的
不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