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要交纳多久才可以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长期缴存的住房储金。
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申请单位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分),进行自我介绍,领取材料。
2、准备完整的书面材料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审核,包括审核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表、其购房是不是合法的、贷款的金额和期限是怎样的、对贷款的担保方式进行确定等等。对于有需要评估的贷款,需要由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预审合格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调查通知书,委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示借款人填写相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保证人的收入、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等。
4、经过委托银行的调查,对于调查通过的,应当出具调查意见书,申请人将意见书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进行审批。
(1)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缴纳6个月,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先足额缴纳一年,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所以如果符合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半年就可以用了。
新规则
对于现在的新规则,就是如果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连续足额缴满了半年及以上的时间的,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了。对曾经在异地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在目前的缴存地所缴存期限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按照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缴存凭证合并计算。
除了缴存时间,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法有效身份,是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4、具有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和担保手续。
5、已按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
❷ 公积金要缴存满多少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般是交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❸ 消防员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用
消防员住房公积金与常人相同使用,只有购房及大型装修时可以申请使用。
❹ 消防员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那你要看单位有没有给你交公积金,如果有公积金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用公积金贷款跟职业没有关系的。
❺ 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您好,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年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最高贷款年限20年;房龄+贷款年限≤30(市直房龄不超过20年);年龄+贷款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三者取最低值。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❻ 公积金贷款多少年合适
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这个一方面要结合自己的贷款金额,还有就是单位和个人账户上每个月打入的公积金金额等来作为贷款多少年适合的依据了
❼ 消防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
若通过招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额度、期限等),请您直接与当地网点的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