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已置换不良贷款利息是否计息
银行已经置换的不良贷款仍然会计算利息,在信贷系统这样的贷款已经停止计算利息,但是在柜面核心业务系统这笔贷款还会存在而且会计算利息
只是利息挂账
2. 国家用票据置换不良资产真能减轻农信社的负担吗
专项票据有以下好处:第一,专项票据是信用社的资产,人民银行要按年付息,信用社可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第二,等额置换不良贷款,资产质量可迅速提高;第三,到期或提前达到规定的兑付条件,人民银行给予兑付,信用社既增加了可用资金,增强了流动性,又等额减少了不良贷款。不利之处:第一、使用专项票据不能立即得到资金的支持,它有严格的兑付条件,达到条件票据才能变成实实在在的资金;第二,采用专项票据的期限比较短,两年期限,加上宽限期也只有 4 年,对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降比的要求比较高,对地方政府和信用社有一定的压力。 4 年都达不到规定的兑付条件,这个政策就享受不到。
3. 央行票据的简介
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3年)。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它的发行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个人不能直接投资。2007年中国央行票据的交易商共有52家,除中金公司、3家证券公司、4家保险公司和2家基金公司外,其余的均为商业银行。一般而言,中央银行会根据市场状况,采用利率招标或价格招标的方式,交错发行3月期、6月期、1年期和3年期票据,其中以1年期以内的短期品种为主。
理解央行票据,首先需要理解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方法,向金融系统投入或撤走准备金,用来调节信用规模、货币供给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公开市场操作是央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在中国,人民银行则从1999年开始将其作为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央行票据则是中国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工具之一,它出现于2002年。在此之前,国债和金融债是主要操作对象。发行央行票据,是一种向市场出售证券、回笼基础货币的行为;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基础货币的投放。一般而言,央行票据发行后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交易,交易方式有现券交易和回购。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有价证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有价证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回购交易则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的交易行为;逆回购的操作方向正好相反。现券卖断与正回购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但是,它们均受到央行实际持券量的影响。央行票据主要用于承担短期政府债券的功能,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熨平货币市场波动和引导利率走势发挥了重大作用。首先,央行票据承担着调控货币供应量的职能。例如,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下,外汇储备迅速增加使中国外汇占款巨幅增加。为了减少外汇占款增加对基础货币供给增长的负面影响,央行大量发行央行票据,发挥其冲销功能。其次,央行票据可以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防止信贷过快增长。目前在公开市场操作中,央行票据的认购主力是商业银行,定向央行票据更是主要面向资金面宽裕尤其是贷款增速过快的银行发行。例如,2007年3月9日向9家商业银行发行1010亿元期限为3年的定向票据。第三,央行票据可以用来熨平货币市场波动。随着中国参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投机资本对国内房地产等市场的投资将会影响国内经济,由此产生的经济波动需要灵活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因此,今后的货币政策将会以公开市场操作为主,央行票据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最后,央行票据有助于形成市场基准利率。央行票据因其灵活性和主动性而成为货币市场的“风向标”,引导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相关债券市场形成相应期限的市场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其一级市场收益率逐渐成为利率的定价基准。当然,要充分发挥央行票据的功能,还必须做好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如存款准备金的合理组合。
4. 资产置换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银行不良贷款,是指银行贷款给个人或者企业,企业逾期很长还款或者甚至无偿还能力,导致银行长期回收不了资金的贷款。不良贷款可以说是银行体内的“毒瘤”,侵蚀银行的利润或资本金,严重的还会引发银行破产。
银行不良贷款一般分为两类,一种是借款人恶意逃避还款,一种是因为资金短缺,短期无力偿还。对于第二种情况,银行会在评估后视情况续贷,通过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来帮借款人渡过难关。而对于恶意逃避贷款的行为,银行会采取法律手段。标准流程是将借款人的抵押物拿到法院拍卖。通常拍卖三次仍卖不出去的资产,就进行核销或打包出售给资管公司。
5. 央行拨付专项票据资金来置换不良贷款和历年亏损挂账
根据《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操作程序》(银发[2005]247号)规定,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简称“专项票据”。它是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优惠政策。国家发行票据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和挂账亏损,目的是要扶持农村信用社减轻包袱。不是从信用社的准备金中抵扣的。
6. 中和农信支持什么项目贷款
考虑到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高风险性,让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与其他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相比,更灵活的浮动范围内,目前一年期浮动上限在50%
4扶持政策规定的利率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农村信用社中国的人民银行。包括:(1)损失是由于执行国家农村信用社运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时增加储蓄来支付保值贴息补贴。 (2)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年底,在试点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农村信用社在试点的其他部分,他们的所有应纳企业所得税; (三)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以解决不良农村信用社资产的问题:一是按50%的人民银行在2002年按照结束实际资不抵债数额,安排专项再贷款。二是通过特殊的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的农村信用社,两年票据的期限,按相应的点利率,人民银行发行。 (4)在民间借贷较为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农村信用社灵活的浮动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可以在12倍的贷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为家庭上不去,个别风险可能稍大浮动(不超过1.2倍),贷款给农民在受灾地区,但也相应的下降。
看看第4位,你可能会觉得中国扶贫基金会大贷款风险是所有的国家,为什么?
缺乏适当和有效的金融机构到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后者的融资需求构成了农村金融发展的目前的困境,而且还主要障碍之一的农民增长缓慢“收入。因此,国家重点支持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也让中国扶贫基金会,以提高或降低利率的贷款,从而使广大农民发家治富,增加农民收入。
7. 解决不良贷款清收的措施有哪些
1.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2.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集体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3.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4.实行专组清收
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
5.实行施压清收
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 。灵活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
6.实行处置清收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第七条已置换的不良贷款作为信用社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社应将该类贷款与表内贷款资产并行运作、强化管理。
根据《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信用社应对已置换的不良贷款逐笔进行分析,对存有关系人、职工、亲属和冒名贷款或其他“三违”贷款,应逐笔说明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联社。联社应依据上报情况,查明原因,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收回。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联社将对相关责任人按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什么是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贷款
,央行发行票据用来承担2002年以前农信社一半的不良资产
9. 什么是已置换不良贷款
已置换不良贷款就是指不良贷款已转化为其他形式,如不动产,其他债权,股权等。
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置换不良贷款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一是现金收回;
二是村级债务;
三是下落不明;
四是死亡绝户;
五是未通过法律程序关停、倒闭、破产企业;
六是已通过法律程序关停、倒闭、破产企业;
七是其他类型。
置换不良贷款处置方法:
1、现金收回贷款
对于5%的现金收回部分,信用社要将还款凭证复印件存档,作为现金收回的证明。
2、村级债务的处置
因乡镇行政体制改革,部分行政村已撤并,村级债务的处置应分两种情况进行。一是行政村仍然存在的,要与其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并到乡、镇政府盖章证明;二是行政村撤并后机构不存在的,要到乡、镇政府取得机构撤并的证明材料。
3、下落不明贷款的处置
借款人因外出打工或外逃躲避债务,查无下落的,信用社向借款人原所在村提供欠款清单,由原所在村对欠款户的经营、资产及其它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加盖公章,经当地政府核实后,出具外逃、下落不明户的证明。此类证明可集中打包办理。
4、死亡绝户贷款的处置
由所在村(或街道)对欠款户的贷款、死亡、资产及有无继承人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到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一户一个证明。
5、未通过法律程序关停、倒闭、破产企业贷款的处置
(1)村办企业。由所在村提供借款村组和企业的成立、主体消亡时间、关停倒闭原因、资产处置、贷款损失等情况,经当地政府核实后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无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出具造成企业关停倒闭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及其去向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有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因关停、倒闭、破产等原因而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6、已通过法律程序关停、倒闭、破产企业贷款的处置
寻求法院或法庭的法律帮助,搜集有关具备法律效力的裁定书或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