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贷款怎么停止续贷
可以的,只要不提交续贷资料就行。但是注意按时还款,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Ⅱ 生源地贷款不续贷可以吗,不续贷还用有什么操作吗
生源地贷款不续贷也是可以的,如果不续贷的话,需要把当时的贷款还完之后不继续办理贷款的手续,这样就可以了。
Ⅲ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不续贷吗大二不想再贷款了,有影响吗什么时候还款
摘要 你好 可以不续贷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可以停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不想贷了,提前还款即可。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4)生源地贷款可以停一年不续贷吗扩展阅读
相关知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Ⅳ 生源地贷款不续贷可以吗
生源地贷款可以不续贷,不具有强制性。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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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Ⅵ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想续贷了该怎么办
引言:国家对较为贫困地区的学生都有良好的补贴政策,只要你能坚持上学,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100种方法帮你继续教育,上得起大学。大部分经济贫困的家庭,在入学之前都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一类型的贷款利息低,而且是在几年之后才开始还的,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想继续贷了,该怎么办?
三、续贷问题
生源地贷款是一年一贷款,每年都需要在网上进行注册,第1次进行生源地贷款时,必须去到当地的银行进行贷款,或者服务部门。在以后的每次贷款只需在网上进行提交注册就行了。不想要进行续贷了,可以直接不申请就可以了。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对助贷学生是有鼓励和扶助政策的。
Ⅶ 我想问一下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没续贷,第三年还能续贷吗
如果你没有逾期或
不良信誉记录
就可以继续贷款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隔年能否续贷(中间一年未贷)
可以隔年续贷的。
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所以你隔年贷款也是可以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8)生源地贷款可以停一年不续贷吗扩展阅读
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身份证原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须由学生亲笔签名)即可。如果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那么新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大家在当地县级中心拿到贷款回执单以后,一定要及时送到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请老师将信息录入系统。否则,续贷申请将难以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