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教如何操作补充公积金每月抵扣公积金贷款
看你贷款的时候补充公积金有没有用,有的话会让你选择月冲还是年冲的,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带上合同公积金帐号就可以了
❷ 补充公积金房贷问题
回答如下:
1、公积金的缴交分为:基本公积金(都要交,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补充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交,最高贷款限额10万元)。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正常缴交的可以贷款,未正常缴交的不能贷款。如果两个都在正常缴交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40万元,如果补充公积金暂停未交的,只能按基本公积金的最高30万元来申请。
3、你目前公积金基本帐户余额为10000元左右,按20倍计,你可以贷到20万元,按30倍计可贷到最高限额30万元。(20倍、25倍还是30倍,各地规定不一)
❸ 补充公积金怎样加入还款
职工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帐号和补充公积金帐号是自动关联的,当基本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自动支取补充账户余额,当所有帐户余额均不足时,再使用现金还款。
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公积金账户。
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❹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吗
以用于每月还贷。职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❺ 有补充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房贷
一、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120 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80 万元
计算贷款额度时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
二、额度计算
个人可登陆资金中心网站点击我的贷款额度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前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理网点测算贷款额度
三、温馨贴士
贷款年限为 1 至 30 年,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借款人 70 周岁,同时不得超过 30 年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还需要同时满足低于房屋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3 年以上
以上信息来源:中央国家公积金管理中心
❻ 补充公积金是只能还补充公积金的10万贷款还是都可以还
没有搞懂,只有
商业贷款
和
公积金贷款
,怎么会有
补充公积金
贷款。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都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还款的时候先还公积金贷款,再还商业贷款,不够的用现金补足
❼ 公积金账户没有余额补充公积金账户有余额能贷款吗贷款额度根据什么来计算
一、在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职工需要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具体最高限额各地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更多相关内容: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4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