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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哪一年开始买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2-01-30 03:38:23

A. 深圳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

连续6个月。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条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本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信用状况标准由公积金中心另行制定。

B.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九条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下同)申请普通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2)深圳市哪一年开始买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深圳市不能贷款的特殊情况: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三)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四)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一)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二)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四)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C. 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

法律分析:1、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90万。

2、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D. 深圳公积金贷款中心有什么规定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没有欠缴公积金(不同城市对缴存期限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以城市为准);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申请人所购的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请人是所购住房的房屋权人或共有权人;

5、申请人可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申请人夫妻双方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要去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铁路、煤炭等)。

(4)深圳市哪一年开始买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一、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二、贷款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E. 深圳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F. 深圳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条件: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G. 深圳市什么时候开始强制缴公积金

深圳市自2010年12月20日起。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住房公积金。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和他们的员工。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房安全,互助,义务的长期住房存款。本办法所称自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式住房和普通商品房。

第四十二条公积金中心应当接受无偿,少付或者无偿住房公积金等违法情况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进行查处。

(7)深圳市哪一年开始买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

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对单位提交的申请予以核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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