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什么叫做首套房贷款,什么是第二套房贷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时候,贷款申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叫做首套房贷款。贷款申请人中有且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叫做第二套房贷款。贷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叫做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和二次使用的贷款申请条件与商业贷款不同。
如果购房人首次置业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正处在归还房贷中。想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原来首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在限购未放开的背景下,本地人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两套住房,所以购房人买第三套房将被停贷。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几次?
公积金买房可贷期限是多久?
按照规定年限加房龄长不超30年;贷款的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法定使用年限。一般来说,公积金的贷款期限长可为30年,且不得超过职工及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即男性满65周岁女性满60周岁,计算期限按照年限较短一方来计算的。而若是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为年限与房龄相加不大于40年。
❷ 建行公积金贷款20年还款一年了,想把年限改为10年,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不能修改还款年限。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全文并没有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规定。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实施政策有所不同,很少有修改还款年限的规定。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有两种: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2)公积金贷款期限一年能调整多少次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❸ 房贷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可以改动吗,能改几次呢
个人的房贷还款方式可不可以更改,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
房贷的还款方式除了等额本息,还有等额本金还款。
在贷款额度、年限、利率一样的情况下,等额本金还款的总利息比等额本息的利息要少一些。
这也是许多朋友想要更改还款方式的主要原因。
而房贷还款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更改的。
因为个人的还款方式是当初签订了合同,不好变更。
不过也有一些银行支持更改还款方式,不过办理的手续比较繁琐。
虽然多数银行不支持更改房贷的还款方便,不过若个人现在有一定的存款,有能力提前还清房贷或者还一部分的房贷,可以申请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
(3)公积金贷款期限一年能调整多少次扩展阅读: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
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❹ 公积金贷款可以更改年限吗
可以。
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
贷款期限变更后,未来还款期数的执行利率,根据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按贷款期限匹配的利率标准执行。即贷款期限变更后,实际贷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利率标准执行;实际贷款期限高于5年(不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以上利率标准执行。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公积金贷款期限一年能调整多少次扩展阅读: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6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4,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5,首次期限变更以合同期限为准,延长或缩短的期数以12的倍数(年)变更。
6,贷款期限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已还期数+未来还款期数,下同)不能超过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即商品住房30年,二手住房房龄加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周岁、女60周岁)。
❺ 公积金贷款15年,由于每一年内贷款利率都会调整几次,那我的贷款利率是怎么样调款的。
贷款利率是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而调整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❻ 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可以变更吗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年限是可以更改的,但是更改贷款的年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贷款期限变更后,实际贷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利率标准执行;实际贷款期限高于5年(不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以上利率标准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❼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次数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❽ 公积金房贷期限能变更几次
可以。
最多上次,必须提前还贷才可以变更。而且要提前预约。最少还款额大于一万元。
❾ 每年公积金贷款调整从几月几号调
住房公积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进行调整,然后在7月份扣款时生效.现在企业普遍是这样操作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根据5月份调整的社保基数确定,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这个基数是按照你个人前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平均得出的,应当不包括2010年的工资情况.具体,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2015年6月2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5年6月2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