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还银行贷款的 会计分录怎么做
1、平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时:
借:短缺贷款或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超过一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
(1)银行一年期贷款算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发放使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说明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以后需要支付贷款,还要归还贷款本金。
1.根据发放贷款的单据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行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发放的贷款归还本金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行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⑵ 简述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分录
一、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5、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贷款利息的计算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计算。算头不算尾,即从贷出的那一天算起,至还款的那一天止。在结息日计算时应包括结息日。
其公式为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日利率
2.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它是指银行应在借款单位还款时,按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贷款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整年(月)又有零头数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整年按360天,整月按30天计算,零头有一天算一天。
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三)贷款利息的账务处理银行会计部门计算出应计利息后,应编制传票,全部转入“应收利息”科目。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单位户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然后根据计算的利息按借款人编制填制一式三联贷款利息通知单。如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有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息,则贷款利息通知单一联作为支款通知,另两联分别代替借方和贷方传票办理转账。银行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应收利息――××单位户
如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在合同期内,银行会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计收复利,待该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上有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息时,银行一并扣收。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应收利息――××单位户对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银行应按规定加收罚息。
(四)非应计贷款利息的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转入“非应计贷款”科目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帐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应计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应首先冲减本金,本金收回后的部分则确认为当期的利息收入。
将非应计贷款从中长期贷款中分离出来核算,有利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充分了解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二、相关分录:
1、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xx银行
2、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xx银行
货:银行存款
注:新会计准则中,计提利息已不在预提费用中核算,而是在应付利息中。
⑶ 从银行贷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向银行贷款,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借款。企业收到现金,根据借款年限,编写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短(长)期借款
---银行贷款
⑷ 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银行的角度
一、第一个分录是对的。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1303号科目“贷款”,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2、第二个分录存在的问题有:
(1)贷款是一级科目,XX贷款是补充说明贷款的种类的为明细科目,应该放在后面。
(2)银行的负债类科目没有“活期存款”,设置了第2011号科目“吸收存款”,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3)银行的“应收利息”科目用于发放贷款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并非在发放贷款时。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⑸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归还贷款: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
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⑹ 贷款一年期会计分录
贷款一年期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xxx行 贷 短期借款——xxx行
⑺ 会计分录,向银行借入一年期借款800000元,年利率5%,此款项已经存入银行。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短期借款 800000
借:财务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计提的利息的按月分摊的,当然就不是年息40000了,
⑻ 银行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按照借款期限划分
借款期一年以内做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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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一年以上做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⑼ 银行贷款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做: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支付贷款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还贷款时: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