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年怎么还
第一种情况:第一个月你得存足资金,因为你们单位未必能在缴款日前把公积金打到你的账户。第二个月的缴款日把你们单位的公积金扣掉,如果有欠额的,你必须提前打足欠额。一般都会有欠的,比如你每个月要还2000,但是单位的公积金只有1200,你必须提前存800进去。当然,第一个月你们单位也存入了1200,这样第二个月就有2400,理论上是可以不用存钱,但你一定要确保你们单位每个月都是固定日子给你存公积金。怕麻烦的话就把还贷的银行卡开个短信通知,这样每次公积金转入、划出、余额都会提醒你,你就知道你当月要存入多少钱了,你还可以知道是什么时候划入和划出的。
第二种情况:先扣12000的,扣完了再扣新打入的公积金,最后才会扣你银行卡上的存款。比如你每月1200的公积金,每月还2000元,12000可以还6个月,第七个月的时候你又有了前6个月的7200公积金,继续扣这7200的,你可以不用存款,扣完7200大约又是第三个月,这样到了第四个月又有了4*1200=4800,还可以不用存款....数学好的你可以算一下,大约可以一年不用存款。
第三种情况和第二种一样啊,都是先扣公积金,扣的时候还有新的公积金存入,继续扣存入的公积金,直到最后公积金不够了,你得提前几天补足才行。
办个银行卡的短信吧,花不了几个小钱(如果有白金卡,短信是免费的),要是哪天没钱不知道,被银行记录你的信用就亏大了。银行的信用是上报到央行的,你在国内所有银行的信用都受影响。
『贰』 公积金贷款一年后想要取出剩余的钱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
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住房提取后是可以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叁』 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可以每年提取吗
公积金的提取与公积金贷款无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公积金贷款第一年可取款呢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肆』 公积金贷款后还能取款吗
可以。
公积金贷款与公积金还贷没有任何冲突。
申请成功后将自动从公积金帐户扣出一部份金额作为月供。
『伍』 申请公积金还贷为什么要保留一年的余额什么时候可以取
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在贷款还清之前不能支取,你卡内余额在每月扣除后累积下来的达到一定额度后,累积额度达到了1万元及其整数倍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或取出等作用。
提取公积金余额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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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①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②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③出国定居的户口注销证明
④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⑤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⑥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⑦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陆』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公积金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
提取材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