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助学贷款年利息计算方法: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利息=贷款金额*相应年利率*贷款天数/365。简单来说,就是还在读书的时候到毕业一年内不用缴利息。等到一年以后利息为0.5%,然后到贷款的银行或分行缴款即可。
【拓展资料】
假设贷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为8000元,那么按照4.75%的年利率来计算,那么一年的利息为380元。
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根据央行发布的基准利率而定。一般来说,助学贷款的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最高不超过24%的增幅。
在2021年,大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无论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是高校助学贷款,只需要是持续申贷的,申请年限一般都在6年以上。而国家银行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每个地区的国家开发银行利率基本一致,不会有太大起伏,也不会有利率不断上升的情况。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按照年来计算,每年的9月20-12-20都是还款时间。毕业后的前两年里,大学生可以选择只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大学生就需要同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根据国家规定,学生上学期间,补助金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助金支付,毕业年9月1日起,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如果不想支付利息,可以选择一次全额偿还。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② 助学贷款一年多少利息
若您需要查询贷款信息,您可以通过手机银行中点击贷款-我的贷款功能尝试查询;或者您也可通过中行贷款经办行进行查询。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③ 助学贷款一年的利息是多少、
你好:
助学贷款一般都是免息的。
但免息时间是你在学校上学期间。
等你毕业后会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也不会很多。
当前银行的额贷款利息是6.55%(年息)。
④ 助学贷款1万元,一年的利息是多少
您好,在校期间是不收取利息的,毕业以后按照同期的贷款利率来计算,如现在是6%,即一万元,一年需要偿还的利息是600元,希望能帮到你。
⑤ 三万助学贷款一年的利息多少
三万的助学贷款的利息多少取决选择多久还完贷款,根据央行给出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来进行计算1年的贷款,利率为4.35%。也就是说毕业后1年还完,那么利息是1300元左右。
如果是1年至5年内还完,年利率为4.75%,那么每年利息为1400元左右。
如果5年以上还完,年利率为4.9%,那么每年利息为1470元左右
助学贷款年利率(%)计算方法: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6.0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6.15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6.40
五年以上贷款 6.55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⑥ 是大一新生,想要助学贷款,请问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毕业后的每一年要本金和利息一起还吗可以多还吗
毕业前一次还清不用利息,毕业两年内一次或多次还清也不用利息
⑦ 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一起还是多少
利息率是多少?
⑧ 助学贷款利息一年多少
假设贷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为8000元,那么按照4.75%的年利率来计算,那么一年的利息为380元。
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根据央行发布的基准利率而定。一般来说,助学贷款的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最高不超过24%的增幅。在2021年,大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无论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是高校助学贷款,只需要是持续申贷的,申请年限一般都在6年以上。而国家银行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每个地区的国家开发银行利率基本一致,不会有太大起伏,也不会有利率不断上升的情况。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按照年来计算,每年的9月20-12-20都是还款时间。毕业后的前两年里,大学生可以选择只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大学生就需要同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根据国家规定,学生上学期间,补助金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助金支付,毕业年9月1日起,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如果不想支付利息,可以选择一次全额偿还。
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请2006-2008学年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⑨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还的是本金加利息吗
1、在校就读期间,只需要还本金,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你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你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你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二、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三、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