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时个人账户内有余额也不能申请提取。如果每月公积金贷款账户内余额,可提高每月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额。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1、借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借贷人离休、退休的。
3、借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借贷人出境定居的。
5、借贷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还清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每月领取领取扩展阅读: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㈡ 公积金,房屋商业贷款还清后,还能按月提取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还清了,符合条件还能再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㈢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后,还能每年提取公积金吗
不能了
,从2004年10月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现将主要事项予以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时间限制
(一)购房未贷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者(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可分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第一次为购房后一年内(含),第二次为购房满5年以后10年以内办理。
2.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贷款购房者,还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满后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购房合同载明金额,下同);
2.缴存人有配偶且无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本人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的50%。
3.无配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暂定为由财务处开具证明。
㈣ 房子贷款还清了还能取公积金吗
房子贷款还清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4)还清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每月领取领取扩展阅读: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提取
㈤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后还能继续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后,在满足其他非买房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提取公积金,则是可行的,例如租房或者大修房,再或者是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一、如果非要买房提取公积金提取则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具体的情况如下:第一种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包括二手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第二种情况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房款的;第三种情况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同时,公积金余额还可提取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
二、组合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公积金抵扣,使用余额还贷;其中余额不仅仅可以还款公积金贷款部分,还可以还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但是两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您选择了抵扣公积金部分,自然商贷部分,就只能用现金还款。
㈥ 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之后还能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吗
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之后,就不能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了。
从2004年10月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现将主要事项予以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时间限制 、购房未贷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者(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可分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第一次为购房后一年内(含),第二次为购房满5年以后10年以内办理。
2、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贷款购房者,还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满后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限制
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购房合同载明金额,下同);
.缴存人有配偶且无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本人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的50%。
无配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暂定为由财务处开具证明。
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还能取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只要还有公积金缴存就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能不能取公积金,跟还清贷款了没是没有直接影响的。而是提取的公积金总额有没有达到要还房贷的本息总和(就是第一次申请时批给你的可以取的金额),购房者每月缴存的公积金跟每月供楼款不一定等同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提取的数额不大于贷款额就可以。
㈧ 公积金贷款还完后就永远不能领取公积金了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完后,并不会永远不能领取公积金了。
《住房公积金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㈨ 一次性还清剩余公积金贷款,可以领取剩余公积金么
一次性还清剩余公积金贷款,是可以领取剩余公积金的。
一、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都是可以提前还清或者一次性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全部提前结清没有时间限制,贷款者可以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即可,即向贷款银行申请归还剩余的贷款本金。
二、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利息要低不少,较少人会选择提前还清。但今年房贷新政下“贷款还清算首套”政策也使不少人开始考虑公积金贷款要不要提前还清。
㈩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里面的钱还能取出来吗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里面的钱还能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