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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租房与购房贷款抵税

发布时间:2022-04-13 17:06:54

『壹』 公积金贷款利息抵税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同一年使用吗

不可以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
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贰』 个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间贷款买房,本年是否可以改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学习个税师


是得给改过来哟!
1.个人所得税的可扣除项中,租金和按揭贷款都是可以扣除的,我们得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填报。
2.如果他们抵扣的金额是一样的,你改不改都无所谓?这个他们核实的时候再提供资料就行了。
3.一般情况下,他们也不会现场核实,让你提供购房合同或者贷款合同,这样的资料,不想改的话,就按原来的不想改的话,就按原来的填写就行了。
4.到了年中还有一次再清算的机会,那个时候再改也行

『叁』 个税扣除租房和房贷可以同时抵扣吗

个税扣除租房和房贷不可以同时抵扣。具体如下:
1、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肆』 个税app抵房贷和租房

不可以的,朋友试过了 都不行

『伍』 个税抵扣,有首套房贷,同时在异地工作租房,房贷抵扣可以不连续吗,隔开到不同年份吗

第一年房贷抵扣,第二年房租抵扣,第三年继续房贷抵扣。从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个税抵扣政策中可以了解,首套房的房贷可以抵扣1000元每月,租房可以抵扣1500元每月,这两项不可以叠加。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5)同一年租房与购房贷款抵税扩展阅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陆』 个人所得税 购房贷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柒』 房贷和租房可以同时抵个税吗

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7)同一年租房与购房贷款抵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为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捌』 个税扣除房贷和房租可以同时扣吗

个税扣除房贷和房租不可以同时扣,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玖』 租房和贷款可以一起报专税扣除吗

租房和贷款可以一起报专税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不能同时扣除。购房贷款每月还款部分,不作为减免个人所得税依据,应按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还贷部分若为每月收入后支出,不应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拾』 个税专项扣除、夫妻可以一个选租房一个选住房贷款吗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10)同一年租房与购房贷款抵税扩展阅读:

住房租金支出必须由签订租房合同的扣除,租房合同没有格式和模板的要求,真实的合同就可以;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且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能享受本政策;

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纳税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屋地不一致,可以按照实际工作地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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