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已经贷款买房了,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贷款买房子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话,这个是可以的呀,你可以用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到银行去办理商贷,这两种结合的话也是可以使用的。
『贰』 请问买房时用的商业贷款,一年后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叁』 可以先商贷买房子,公积金满一年后再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不过得满足一些条件:
(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肆』 现在公积金只有一个月,贷款买房了,1年后可以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伍』 买房时做了高评低进,走的商贷,一年后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开办住房公积金转按业务,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不少的利息支出。
『陆』 买房贷款一年后还可以申请公积金吗
凡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转贷条件请注意看清:
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
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
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柒』 买房超过一年了,还能提公积金吗具体怎么操作
买房超过一年了,可以提取公积金,你只要拿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去公积金中心就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
『捌』 买房商业贷款一年以后可以转为公积金吗
这个取决于开发商和当地公积金中心的政策你必须去两方都咨询一下才可以。
『玖』 买房子贷款2年后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商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商转公积金业务的。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当地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9)买房一年后还能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房屋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15年;
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根据贷款年限有所变化(各银行根据房屋情况利率有所上浮)。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