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汉公积金上限
法律分析: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0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在岗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武汉主城区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
法律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武汉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一览》(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0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在岗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武汉主城区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⑵ 武汉公积金交一年,公司交的280每月,买房可以贷款多少
贷款最大额度
是公积金的十倍
每个月280
就是12*280*2=6720
最多67200
可以等多一点的
⑶ 武汉公积金贷款按我这个比例交满一年的话能贷多少这余额是个人和公司的总和吗
缴满一年就可以贷50万,
1024是个人和公司的总和,
每个月可以用1024作还款用的,不够部分自己还,
满一年就能贷的。
⑷ 武汉的,公司和个人每个月一共交800元公积金,至少可以向银行贷款多少钱买房最多呢无不良记录!
这要看你交了多少时间,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正常缴交满一年后才能申请,可贷额度是与帐户内的余额挂钩的。目前规定的可贷额度是帐户内余额的30倍,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比方说你每月交800元,交了1年,帐户内有9600元,按30倍计算你可以申请28.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交了1年半,帐户内余额为14400元,按30倍计算可贷额度为43.2万元,但最高30万元,你只能贷30万元。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⑸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每月缴纳公积金公司交460,自己交40已缴纳一年时间
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⑹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0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法律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⑺ 武汉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拓展资料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⑻ 武汉公积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