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贷期限是30年,现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可以选择过两年再开始办理房贷扣除吗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因此,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贰』 夫妻双方,一方用过房贷专项扣除,另外一个以后还可以用房贷抵扣吗
夫妻共同为一个家庭,如按当地政策以家庭为单位那么另外一个以后当然无法抵扣房贷了。
相反如无以家庭为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则按个人的话当然可以使得另外一个人再次抵扣房贷了。
『叁』 房贷利息退税,房贷30年的能退吗
不能30年,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即20年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肆』 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必须是首套房吗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房,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拓展资料:
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15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根据贷款年限有所变化。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押贷款依旧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陆』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申报后房屋置换还能抵扣吗
对阿,我现在也是买了一套房,首套。看到这个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介绍,本来我就打算过两年换一个地方买房子,到时把现在这个卖掉,和楼主的问题是一样的。。。现在在“个人所得税”这个软件上不敢填这个贷款利息抵扣了。
举个例子:
2018年以前,纳税人小王和小美各自在南京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期限30年,不论其月还贷利息多少,2019年1月起,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额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6月,小王和小美结婚,按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小王和小美可以各自扣除500元每月,也可以由一方月扣除1000元。
2019年7月,小王和小美把原来的两套房子卖了,然后买了一套大房子,假设当时可以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但根据“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的政策,小王和小美不得再每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而如果不置换,则可以享受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的扣除。
也就是说,安排不当,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能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美。而多数家庭大概也不会为了这个扣除而重新安排购房计划。专项附加扣除最具体的标准我还真没查到。。。
实务理解
1.为了方便征管,同时各地对首套住房的认定都不一样,有认房、认贷、认房又认贷,所以计算缴纳综合所得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的认定,直接按照贷款是否享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为准,贷款享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就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享受就不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关于“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理解:简单通俗的一句话,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比如个人在南昌购买住房,享受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在个税前进行扣除了,如还完南昌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后,后在北京又购买住房了,享受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也不能作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缴纳综合所得个税前扣除。
对于还要考虑以后会换个地方买房子,名下只有一套“苦钱”拼搏的年轻人,现有贷款的房子肯定会卖出去才有足够的资金在其他城市买一套,现有的工作阶段还未定性又不是卖现有房子的时候,还又要考虑时机成熟后才能卖掉现有贷款的房子,重新贷款买另一套房子的年轻人就纠结了。。。。。。
『柒』 个税贷款期限30年月数怎么填写
360期,贷款期限的单位是“月”,1个月为1期,1年12期就是12个月,30年就是,30*12=360期。
贷款期限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贷给借款人后到贷款收回时这一段时间的期限。贷款期限是借款人对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
一是贷款人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使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都能得到保证。二是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的期限申请贷款,在期限内用好贷款,争取获得最大效益。三是贷款期限与利息支付紧密相联,可以使借款人更仔细地核算借款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占款时间。
也可以使贷款人合理分配贷款额度,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
『捌』 我买房贷款30年还清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吗
可以,这是国家的新政策,不过应该是你的首套房哟
『玖』 个税专项抵扣中“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具体该如何抵扣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其中新增加了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和薪金时享受专项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该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的话,根据《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规定:纳税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的商业银行或者公积金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至于具体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咨询你的贷款银行,也可以查看自己的贷款合同;另外还需满足,房子在申报扣除个税年度内仍在正常还贷,且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利息支出没有同时扣除。
具体到首套房商贷再转公积金贷这种情况,因为每个城市公积金管理条例都不甚相同,所以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但是,按我的理解,只要公积金贷款还是按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就应该还是可以继续抵扣的,只需要在商转公的当月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更新贷款合同等相应的信息即可。因为,这个房贷利息专项扣除认定的条件就是住房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所以建议题主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商贷转公积金的具体执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