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买车时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谁
贷款买车时保险单上第一受益人,一般为你贷款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例子: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名称一定要准确完整,这个4S店销售会跟你说的,如果他们不知道,你要问贷款的经办人,这个一定要的,要不然他们不给你放款。也不知道你是哪里贷款的,没法帮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贷款买车上的保险,第一受益人是贷款公司,那我的利益怎么保证呢
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加重了消费者义务,显失公平。在汽车消费贷款行为中,借款为主民事行为,不需要有其他民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抵押为从民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降低贷款风险将购车人所购车辆作为贷款抵押物所附加的条件。贷款人信用偿还能力和借款担保(即抵押)是《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是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必要贷款购车条件,在此条件外,额外增加对抵押物的保险作为贷款要求,并不是汽车贷款法定必要条件。金融机构降低抵押物价值减损的风险,其法定手段正如《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风险管理”所规定,可以通过严格确定信用等级,合理设置贷款抵押率,建立严格的抵押品管理程序和操作要求,强化抵押品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等办法来降低抵押物减损的风险。金融机构不应采取加重消费者保险义务的方式来减轻自身规避贷款风险之责。也不应为规避自身风险而额外加重消费者义务、转嫁保险成本。
强制捆绑保险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平自愿原则。《保险法》规定,保险遵循公平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在汽车贷款过程中,除交强险为法定强制保险外,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均应遵循公平自愿原则。金融机构对贷款人就抵押车辆购买的险种、保险金额作出强制性规定,与《保险法》的立法原则相违背,也并不是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首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的特有概念,不存在于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关于以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约定,没有法律依据,该约定无效,第三人不能依据该约定取得给付保险金请求权。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同样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为目的。因此,将金融机构作为保险受益人,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且其无法先于受害人履行优先受偿权,因此无现实意义。
再次,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对于到期不履行债务或其他约定情形,作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享受充分的法律保护,其额外对贷款人购买的险种、保险金额作出强制性要求,并将自己列为保险受益人,其加重贷款人义务、转嫁风险成本不仅缺少法律依据,而且与民法确立的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相违背。
③ 请教车险问题:关于第一受益人写的是贷款单位。第二年续保能否不写。
您好,这也是银行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您可以不写,但前提是您的贷款已还上了。不然的话,银行是不会同意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④ 贷款买的车保险受益人是谁
法律分析:贷款买车一般会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因为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又由于车这个抵押物特殊,在行驶中难免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故,银行或金融公司为了防止出现以下问题,所以要求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⑤ 车贷还完了,保险公司却不是第一年那一家,请问更改第一受益人该去原来那一家,还是去目前这家保险公司
你好,更改第一受益人当然是去现在的这个保险公司了
⑥ 车险保单受益人不是我,是贷款公司,如果我开车出了事,这个能报保险的吗
你理解错受益人这个名词了
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正常的手续
而受益人,是指出现死亡情况下,比如,某人把对方的司机撞死,这个司机的受益人是他的老婆。那么保险公司的钱就会赔付给他老婆。
你现在的情况就是,万一发生了死亡,不好意思,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能给你家人。是贷款公司!委屈吗?命都没了,钱还不是自己的
⑦ 贷款买车保险第一受益人是谁
受益人为汽车销售店。而且按揭的过程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被抵押在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尚未还清贷款的汽车产权暂时转交给了贷款机构,个人暂时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汽车的权利。
【拓展资料】
1.交强险
必不可少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购买的险种,但“交强险”赔偿范围只针对第三方损失并且赔偿限额有限。交强险价格因汽车车型不同而不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的交强险为950元。
2.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一般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当然车主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障也会打个折扣。
3.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事故当中,造成除本车驾驶员及乘客之外的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在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4.盗抢险
全车盗抢险,顾名思义,其保险标的是“全车”,因此如果仅仅是某些零部件被盗抢,如被盗一只轮胎,或车内的其他财产被盗抢,如后备箱内的东西丢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对于车辆被盗抢期间内,保险车辆上零部件的的损坏、丢失,保险公司一般负责赔偿。
5.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新手或者经常开车的人,建议购买。
提示:贷款购车保险如何选择?交强险是国家规矩必须购买的保险,要对汽车进行比较全面的保障的话,可以购买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盗抢险。
⑧ 车辆贷款结清后,汽车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否需要修改
目前,由于闲置资金日益充裕,买车已成为许多人的选择。过去,当科学技术不发达时,人们通常用很多钱买车。然而,随着消费模式的改变,人们现在更喜欢用贷款购买汽车,因为分期付款可以很好地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然而,当我们的贷款结算时,很多人不知道将车险的第一受益人改为车主本人那是否有必要修改受益人呢?
1、 车辆贷款还清后,您首先需要到4S店或银行取回您自己车辆的车辆登记证和发票以及您当时购买的第一年保险的原件。这是车辆贷款还清后的主要工作,后继工作只有在您取回这些东西后才能进行。
总之,贷款还清后,除了车辆上的GPS定位仪不可控外,其他流程和步骤相对清晰简单。当然,如果车主仍然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