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国务院2018年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拓展资料: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4.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B.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C.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个人贷款利息每月扣除限额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D. 房贷利息扣税扣除比例
房贷抵扣个税扣除比例是多少
无论你是单身还是结婚,只要在国内通过有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只要你的贷款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就可以每个月在税前扣除1000元,最多只能扣20年。
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1000元/月、继续教育300元/月或4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住房租金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赡养老人2000元/月;大病医疗据实抵扣,每个纳税年度内,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已婚已育且需赡养老人的杭州白领,不考虑大病医疗这一特殊情况,最多还可以同时扣除四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租房或房贷利息。理论上每月最高扣除额为: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500(租房)+2000(赡养老人)=5900元。
房贷抵扣个税扣除比例是多少?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后少缴纳多少钱
举个例子:在合肥月薪1万元,房贷100万元,期限20年,按照基准利率计算,月供和利息分别为6544元、2378元。
以前:个税=【10000元-1837元(五险一金)-3500元(扣除数)】*20%(适用税率)-555元(速算扣除数)=377.6元
以后:个税=【10000元-1837元(五险一金)-5000元(扣除数)】*10%(适用税率)-105元(速算扣除数)=211.3元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后:个税=【10000元-1837元(五险一金)-5000元(扣除数)-2378元(房贷利息)】*3%(适用税率)=23.55元
也就是说,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后(当然,全部扣减的可能性不大),月薪1万元的购房者几乎不用缴纳个税了(23.55元),同时,每个月可以节省354.05元(377.6元-23.55元),那么20年一共是84972元。
E. 贷款利息扣除期限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法律分析: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扣除的期限最超不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F. 个人所得税贷款扣除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贷款扣除标准是:
1、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可享受扣除的人,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2、享受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条件: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G.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H. 按照每月多少元的标准扣除
法律分析:1.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2.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3.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5.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6.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I. 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J.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