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贷满一年才能提取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还满一年后可以转公积金 (公积金连续交满一年),但是不是所有银行都能转的。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
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二、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三、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有关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
⑵ 请问买房时用的商业贷款,一年后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⑶ 您好,请问如果商业贷款转公积金,商业贷款需要交满一年才能转吗
不仅仅需要交纳满一年,还有许多的条件,如下: (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五)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六)符合国家、省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 满意请采纳,谢谢
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要交多久才能转
公积金想贷款的话,是需要交够六个月到一年左右的,一个时间还需要账户上有一定的余额
⑸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要还满商业贷款一年吗
是的,因为商业房贷最低要还一年以上才能允许一次性付清未还的本金。所以不超过一年没有办法转
⑹ 商业房贷不够一年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
⑺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人的信用良
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
款在一年及以上、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转贷业务需要转贷至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
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
没有结清,然后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
行同意的话,就能办理接下来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
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
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
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⑻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满一年才能转吗
是的,因为商业房贷最低要还一年以上才能允许一次性付清未还的本金。所以不超过一年没有办法转;
需要公积金连续缴纳满一年,才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流程:
首先,要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进行初审,确认可贷额度和期限。然后准备以下贷款所需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职工签署《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也可以由贷款经办人员认定其他真实有效的资料来确认工资收入;
6、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7、使用他人产证抵押的,应出具《同意抵押声明公证书》(原件);
其他必备资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5)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发放日至今还款明细表(原件);
(6)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8)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没有满一年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