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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哪一年开始

发布时间:2022-06-05 21:07:56

① 南京公积金交满多久可以贷款

南京公积金交满一年即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②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的问题!

1、逐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必须沉淀12个月.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是用于你次月冲还你的月还款的,如果只有12个月的月缴存额,次月是不会发生代扣的。
2、逐月还款,如果公积金调整之后,沉淀资金不调整。
3、逐月还款,如果账户除了沉淀资金还有余额,每次扣款仍是只扣月缴存额,不足的仍由自己还。逐月还不是必要还足你的月还款额,仅是减轻你的还贷压力。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4、每月15日扣款,扣的是除12倍月缴存额沉淀之外满足一个月的月缴存额的钱(所谓的第13个月的月缴存额,可以是当月的(如果你们单位15日前能把你的月缴存额缴到位的话),如果公积金是20多号才到账,本月你只能用自己的钱还,次月再代扣了。
5、如果月缴存额大于月供了,每个月都有结余,继续选择逐月还款的话,这部分钱不能用来提前还贷,从相对公平角度考虑,你的所谓除沉淀仍多多余的钱将用于其他人贷款用,正如你贷款时用其他人钱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贷款

③ 南京公积金贷款

当前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须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④ 想了解一下南京的落户政策,公积金怎么贷款啊

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是满足40岁以下本科生落户政策的,您可以申请在南京落户,另外给您一个小提示,南京的人才引进政策是从2018年3月开始试运行一年的,到2019年3月之后政策怎么样我们都还不是很清楚,如果您确定以后想再南京工作、想在南京买房,我还是比较建议您近期就去申请的。

关于公积金贷款,因为您之前买过房了,当时用的是公积金贷款,虽然现在房子卖掉了,但是也是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您现在再次申请的话,个人额度是50万,家庭额度是100万。

首付问题:您在南京落户之后属于名下无房,房贷已经结清这个情况,首付是需要五成的。

⑤ 南京缴满多久公积金可贷款买房 六个月还是一年

六个月,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4.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内,购买二手房买卖契约签订半年内。

5.具良信用稳定经济收入偿贷款本息能力。

6.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少于购房总价30%,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少于购房总价4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⑥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南京公积金贷款哪一年开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9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⑦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介绍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吃、穿、住、行相对以前来说真的是好的太多了。不管是生活还是交通现在的我们真的像到了天堂,但是一种新的东西出现就代表一些旧的东西的淘汰和新的问题的出现。在现在社会最难买最重要的也就是房子了,那么对于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方面又有着什么样的政策呢?下边我们以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为例,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积金:一般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公司公积金。第二种是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的也是就是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先按照比例将公司公积金扣除过之后,剩下的才与股东分红。通俗的来讲,就是除了资本之后的一部分钱。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作为职工福利给职工代扣代缴的一种福利方式,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来购买、建造或者是用来租房子用的。一般情况下个人承担一部分,公司承担一部分。个人的那部分一般是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在职工没有死亡,或者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前提下职工都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这样的福利待遇。


那么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政策呢?

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正常工作和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前提下,为了购房、建房或者是大修自住房时资金紧张而出现的。那么如果贷款公积金又有什么政策呢?我们又该做什么准备呢?首先为了保证公积金的安全性,在职工人必须与公司签署高于三年的合同(或者连续三年签订的都是一年的合同),而且必须按照规定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达规定年限的在职工人,其次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能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在职工人,而且由当地的暂住证或者是有可以拘留的身份证明。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当满足月还款或者是月收入不大于百分之五十的条件。总之公积金贷款也是给了很大一部分人的便利的。


看到这里你明白了吗?公积金贷款的出现,无疑是给工薪阶层的人们带来的一个福音,有一个房子才能有一个家。所以工薪阶层的人们不用担心没有房子住了。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应聘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先问清楚公司提供的福利是什么?一定要合理的享受公司的福利。

⑧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七)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什么时候进行提取操作?
每月的15日前,在管理中心收到贷款银行于每月9日前提供的委托人上月还款信息后进行委托提取操作。
协议签订后,借款人为何还需在还款账户留存部分资金?
因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系统数据传输采集存在时间差,可能出现委托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日期在委托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日期之后的情形,贷款银行需提醒个人贷款还款账户最好预存至少一个月的应还款额以防止此笔贷款逾期。
不能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情况?
1.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3.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申请人到哪里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地址:南京市延龄巷133号4楼)
电话:025-84557321

⑨ 南京缴满多久公积金可贷款买房 六个月还是一年

6个月。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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