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欠银行贷款三十年没还,始终没有银行的音信,还有没有责任
你好
如果返回三十年前就是1990年,你的贷款应该没有进入银行的电脑系统更不会上征信,所以你在三十年前的贷款已经是一笔呆账了,还与不还结果都是一样的,没有记录。
望采纳祝你好运
㈡ 30年前银行贷款现在需要还吗
法律分析:需要还。30年前的贷款,如果银行没有跟你催讨,这笔贷款应该就是直接被银行当成坏账注销处理了,但仍然要去银行把欠款还完。如果一直不还就会一直在你的征信上,有钱了就去银行把钱还了,还完5年后征信良好就不会有这笔不良记录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㈢ 30年前的贷款现在还要不要还
法律分析:需要还。30年前的贷款,如果银行没有跟你催讨,这笔贷款应该就是直接被银行当成坏账注销处理了,但仍然要去银行把欠款还完。如果一直不还就会一直在你的征信上,有钱了就去银行把钱还了,还完5年后征信良好就不会有这笔不良记录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㈣ 30年前贷款信用社的,在详版征信里能找见吗
你好,如果是30年前贷款信用社的,在征信里面也是可以看得到的,你可以去信用社查询。
㈤ 贷款已超过30年没有给他签字这种贷款还用还吗
30年前的贷款应该都是公有银行放的,你没有签字是如何廖拿到钱的?如果真是国有银行的钱,你认为会不用还吗?除非该银行内部问题忘记了这笔贷。
㈥ 信用社30年前贷款还用还吗
法律分析:根据贷款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对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㈦ 30年前信用社贷款现在催款
法律分析:属于合理范围,信用社将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催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㈧ 人已经死亡三十年,以前的贷款不还有什么后果
会收罚息;若连续六次以上不还款,将会拍卖此人的所有资产。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㈨ 30年前国家放过无期无息贷款了吗
无息是有的,无期是没有。无期无息贷款是1982年开始发放的,但当时贷款人数极少。
无期无息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其中利率在约定条件下或由银行免费,或由政府和相对应的机构买单。这笔无息贷款发放的背景是由于过度的通货膨胀,采取的调控手段之一。贷款都是有期限,有利率的,不存在无期和无利率贷款,只有贴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