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多少
公积金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款(费用)。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余额应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10%。具体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如下:(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⑵ 现在租房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几次
租住其他住房的提取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提取十二次。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均可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⑶ 租房一次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
租房一次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是根据应存的公积金余额和可提取的月份来计算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商品住房的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提取额度的计算方式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⑷ 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几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⑸ 公积金租房可以提取多少
租房取公积金一般能取除本月存额外账户余额的50%。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核验通过到受委托银行支用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⑹ 住房公积金租房一年可以提取多少次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次数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⑺ 租房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
法律分析: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根据不同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次数不同;
1、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这种情况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为上年度的还贷金额。
2、提取公积金还自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内的还贷金额。
3、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其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⑻ 公积金每年可以取多少
公积金每年可以取多少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基金,主要用于购房支出。对于公积金取现可以取多少来说,一次性付款买房后一年内可提取1次,贷款购房在还款期内每年都可提取1次,再是出国定居、退休等情况也可提取。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出国定居和死亡的人员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他情况只能分阶段提取。对于在职职工,一般只有买房或是租房居住的,才可以分阶段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公积金提取是有额度限制的,可分为全额提取和部分提取。
全额提取:如果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何一种情况时,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⑼ 公租房一年可以取多少公积金
租房取公积金一年能取一次,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全额提取的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提取十二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⑽ 租房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
租房取公积金一般能取除本月存额外账户余额的50%。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核验通过到受委托银行支用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