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买房贷款44万,十五年换清,许每月共多钱
贷款44万,十五年就是15×12期,月供不算利息2400左右,算利息快3000左右了
㈡ 房贷等额本金还款,15年、20年、30年哪个更划算,提前几年还最好
房贷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贷款期限选15年,或者20年、30年,哪个更划算,提前几年还最好?
等额本金还款法的特点是第一期还款金额最多,之后就逐渐递减,到最后一期还款金额最少,也就是说,是一个左高右低的斜线。
至于提前几年还最好,还是首先取决你的贷款利率高低,如果贷款利率低,比较合算,那么,尽量不要提前还款。不要太介意支付利息,敢于今天花明天的钱也是一种财商。
反之,如果你的贷款利率较高,比如超过了5.5%,那么,提前还款越早越好,以节省利息支出。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讨论,说说你的看法。
㈢ 贷款买房,还款期限为三十年和十五年,哪一个更划算
买房,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按照现在的房价,通常来说,我们买房都是要按揭的(土豪除外)。今年5月份,因为面临结婚大事,跟女朋友商量在哪买房,买多大面积的房子等等,于是一有时间,我们就讨论,然后找熟人问问现在房地产行情,请教买房的相关手续等。在经过一番调查、讨论之后,终于定下来在石家庄周边买一房,之后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勉强买下来了,情况是这样,面积140平,首付付了36万,贷款83万,贷款期限30年,但现在我比较纠结的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这两种贷款方式,我选择哪种还款比较划算呢?
还不了几年,你就会觉得一个月还几千块钱真的不算什么,现在才18年,零几年的时候办的房贷,一般人都是月还款千八百的,放现在看那就是一顿饭钱,谁提前还款谁傻。等额本金呢,就是在钱值钱的时候还得多,钱越来越不值钱了,反而还的少了。有钱还是要及时享乐,享受当下,提升当前生活质量。有了闲钱,你可以再作为首付买第二套房子,可以买辆好车,也可以投资经商,总之没理由提前还款。房贷可能是老百姓能借到的最低利息的贷款了,贷到就是赚到。
另外一个好友表示,这两种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的技巧是不一样的。如果你选择等额本息还款,当还到50%以上的时候,提前还款是不划算的。因为这个节点贷款的总利息已经还了大部分,提前还款的大部分是本金,因此是不划算的。等额本金还款,因为每个月还款的本金是一样多,随着本金减少利息相应减少,因此针对这种方式什么时候提前还款影响都不大,相对等额本息会划算很多。
㈣ 买房贷款50万20年15年还清跟贷款30年15还清所还钱的总价是否一样
买房贷款50万,贷款年限15.20.30年,所还钱的总价是有区别的,50万的本金没变化,变化的是利息,贷款时间越长利息总额肯定会变多。比如一万块,借一年利息150,两年就要利息300。最后房子的总价不管你贷款多少年,卖或者拆都是一样的价值
㈤ 贷款15年和30年,要前5年还清差别有多大哪个省钱。。。。也就是说哪个利息还的少些!
贷15年不仅总利息比30年低,并且每月 所还利息的比重也比30年少的多。
如果要提前五年还清的话,当然是15年划算,但是唯一不好的是月供太高。
常用的两还款方法是等本息和等本金,前者月还款额不变,后者月供是递减的,但每月还的本金是不变的。
所以,我的建议是你最好用等本金还款法,年限为15年,如果感到月供压力大,可以采用适当延长年限的方法来降低月供额,
我的贷款就是用这种方法。
你想算出具体数的话可以把贷款金额发消息给我,我给你算一下。
㈥ 房屋总价44万,贷款30万,贷款15年,每月应还多少房贷
房贷的利率,不同银行贷款利率也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自己工资的比例每月不超过5000元!
㈦ 假设我向银行贷款40万,分别贷15年跟30年的,但是都是10年内还清的,这样的话所交的利息是不是都
和还款方式相关,一般来说30的付息肯定多点
㈧ 房贷等额本金是15年、20年、30年哪个更划算
这又取决于你自己的消费习惯、经济情况及生活方式。如果您是一个不喜欢“欠人钱(包括银行)”、不想给人利息且自己还款能力没问题的主,那就是贷款时间越短越好。
如果你不喜欢欠银行钱,或心疼利息,且有经济能力提前还贷,那最好在五年内还款,如果超过五年你的大部分利息还的差不多了,再提前还也省不下什么利息。
那您就根据自己性格及经济能力原则时间最短的吧。
㈨ 按揭贷款40万如果选择提前还款的话贷款15年和贷款30年哪个更合算
你是选择按揭最好还是长时间的选择30年的按揭相对来说才是比较合适的,不要太短。
㈩ 44万房贷30年月供多少
法律分析:若贷款本金:44万,期限:30年,按照人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4.90%(不变的情况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月供:2335.20,还款总额:840671.13,利息总额:400671.1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