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向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住房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向银行贷款买房时一般需提交的资料有: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2.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贷款
贷款买房的条件是: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做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要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买房的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2、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3、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4、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5、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6、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7、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3. 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四章 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 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 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 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 过5%。
第十三条 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 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 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 抵 押
第十五条 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质押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 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的,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 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第七章 房屋保险
第二十五条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九章 抵押物或质物的处分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4.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贷款
贷款买房需要的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一、付全款优点。
付全款省钱,虽然第一次付的钱多,但从买房的总数来看,可以免除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等。而且因为是一次性付款,所以能和开发商讨价还价,进一步节省购房款。
付全款购房日后没有经济压力,因为购房者已经可以不再为房款操心,从容安排以后的金融计划。同时也节省时间,不必进行任何资信认证,今日事今日毕。
从投资角度说,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方便,不必受银行贷款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要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房屋抵押。
二、付全款缺点。
资金压力大:如果不是资金充裕,毕竟一次性投入很大,也许影响消费者其他投资项目。
投资风险大:除非对其房产项目有相当了解,包括建筑质量、开发商技术和资金实力等,需要购房者有相当的技术专业水准,普通人无法达到。
三、办按揭优点。
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
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从投资角度说,办按揭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
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替你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自然保险性高。
5. 买房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买房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贷款买房需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贷款买房需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贷款买房需要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买房需要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贷款买房需要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
6、贷款买房需要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7、贷款买房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8、贷款买房需要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9、以上条款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且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的损失,借款人应负赔偿责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6. 40岁贷款买房可以贷30年吗
买房贷款最多可以贷30年,首付首套最少3成,资信和收入达到条件,不在限购的范围都是可以的,申请个人贷款,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
【拓展资料】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贷款方式:
贷款金额 X 首期还款额 = 月还款
有2种贷款方式:
一般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每月利息还款额不变!一般称为等额还款!
等额本金:是指先还本金后利息!一般称递减还款!
例如:30 X 64.23 = 1926.6 (等额本息)
30 X 83.24 = 2497.2 (等额本金)
房屋贷款利息=每次还款额*还款次数-贷款总额。
条件程序: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按揭买房:
一、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二、办理按揭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三、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四、签订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五、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六、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7. 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证件,手续
要贷款买房,客户需要满足的基础条件有: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近期不存在不良记录。
4.若申办的是公积金贷款,那客户还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以及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名下也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而要准备的证件主要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共同申请房贷,还得准备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首付款收据、经济收入资料(譬如银行流水),以及额外的资产财力资料也可以多提供(比如大额存单、汽车行驶证等等)。
至于手续,客户通过房地产开发商填写贷款申请表,将表格连同上述资料一并提交给银行,银行接受客户的贷款申请后就会开始进行审核,并会安排相关人员验房,评估房屋价值。等审批通过,会通知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将房屋进行抵押登记,然后就会发放贷款资金。
一、个人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本人、配偶(如有)及共同购房人的身份证件。
2.本人、配偶(如有)及共同购房人的户口本。
3.本人、配偶(如有)及共同购房人的结婚证、出生证明。
4.本人、配偶(如有)及共同购房人的私章。
5.还款来源证明
a)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及相关代发工资存折明细表,或者工资单,或者工资签收单;
b)提供其他资产证明,如:本外币定期存单、国债、房产证明、有价证券(基金、股票)、汽车。
c)借款人若是企业法人或投资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验资报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3个月的月报、以及匹配的纳税申报单、缴税凭证;
d)其他收入:如房产租赁合同。
6.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若是二手房再提供房屋出让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7.申请组合贷款提供主贷人及参贷人公积金帐号。
二、外地人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7份配偶2份;
2. 户口本双方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照片页、内容页),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开具),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 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私营业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必须经过当年年检)。
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2份;
也可提供其他收入来源、易变现财产(租金、存款、债券、证券、房产、车等)
5. 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 首先,您可以打电话给管理部或亲自到管理部进行咨询,了解清楚需要哪些材料;在您备齐材料后就可以进行初次审查;《评估报告》出来后,再到管理部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最终的贷款年限、贷款金额、担保方式等;最后一次来管理部,就是在有关合同上签字,然后,即可等待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了。
2. 您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委托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证的代办机构代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代办机构后,您应与您委托的代办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代办机构可以在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代您办理具体贷款手续。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您委托的代办机构与北京市住房贷款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签订了协议后,还可代您办理信用评估的申请手续。但是在您的贷款申请批准后,您应该注意的是,您本人(已婚的须夫妻双方)必须到受理您贷款申请的公积金管理部,在有关合同上签字。
四、商业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 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 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 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 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 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 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按揭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 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 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 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 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 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 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