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镇江15条新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阶段性降为40%
重磅消息!
刚刚镇江房地产行业出台15条新政!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城乡建设企业
稳定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同时文件中提出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对已经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阶段性调整为40%!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⑵ 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镇江公积金贷款政策是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的内容。
法律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
第七条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少于所需费用总额的50%; (八)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仅限于本人家庭自住。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
⑶ 镇江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结清首次再申请首付比例40%
5月5日,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根据镇江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人民银行镇江中心支行、银保监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镇建房管【2022】54号)文件精神,对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按照新政,镇江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而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总价的40%。也就是说,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60%。
按照新政,通知执行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的,按该通知执行。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信息显示,今年4月29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镇江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镇江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立即组织研究,积极帮助房地产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一方面,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方面积极回应老百姓的诉求,全力保障市民百姓合理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在优化服务和加强监管上下足功夫,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既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又全力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等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监管能力,促进镇江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另外,按照镇江市第一综合性门户网金山网信息,4月29日,镇江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举行纾困助企相关政策座谈会,根据镇江市住建局等5部门当天签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镇江市在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降低购买门槛方面出台一系列利好消息:3年内,个人在市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⑷ 镇江买三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三套房即便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是不被允许的,就目前我国的购房限制政策,购买第三套及其第三套以上的住房,无论是银行还是公积金,住房管理部门都会停止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而且当前很多城市都已经暂停第三套住房的买卖,绝大多数的限购城市和限购区域最多只能购买两套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仅申请人需要具备有完全民事能力,无论是自己申请还是通过配偶申请,需要提交自身的个人材料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已经具备有正常缴存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度达到最低的月缴存额。申请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购买、建造或是大修自有住房的行为,也能够用于还住房贷款或者是当租金已经超过整体收入10%以上,可以用来支付租金。
⑸ 江苏镇江限购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如何变化
3月24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
一、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1. 停止执行《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方案》(镇政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的第6、7条政策,即:
第6条.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购房,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地税局)
第7条.建立优惠房源库。建立商品房(安置房)优惠房源库,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加入。购房人凡购买优惠房源库中的商品房(安置房),开发企业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人5%的优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 修改《实施方案》第5条政策。内容调整为:
加大对各类人才在镇置业的支持力度,凡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文件规定的人才,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⑹ 镇江市商业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4年能不能办理
您好,目前镇江商转公业务已暂停办理
⑺ 如何停止公积金冲还贷
停止公积金贷款的方法只有一次性将公积金贷款部分全部结清。
终止冲还贷时应由所有提取还贷参加提取还贷人员需带好以下材料:借款合同、身份证、配偶或者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婚姻证明或户口簿)、公积金账号、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和原《委托书》前往放款银行办理。
(7)江苏镇江停止公积金贷款一年扩展阅读:
借款人随时可以去贷款银行申请停止冲还贷业务。但如果要恢复冲还贷,必须停止冲还贷满一年后再向贷款银行申请。
因为公积金冲还贷的顺序是先冲还公积金贷款再冲还商业性贷款,在公积金贷款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公积金资金可能全部冲还了公积金贷款,如此借款人就无法享受公积金的优惠贷款利率。
⑻ 如何申请停止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 公积金贷款
停止公积金贷款的方法只有你一次性将公积金贷款部分全部结清。
由于你已经做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了,再做就是第二次了,至于能否再利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各地的政策不同,你可以询问你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