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的利息和本金各是多少
等额本息法:
公积金贷款本金:100000,假定年利率:3.250%,贷款年限:10 年 : 每月应交月供还款本息额是: 977.19元、连本带利总还款金额是: 117262.8元、共应还利息: 17262.8元。 第1个月还利息为:270.83 ;第1个月还本金为:706.36;此后每月还利息金额递减、还本金递增。(未考虑中途利率调整)
2. 公积金贷款月供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月供得看客户选择的还款方式是哪一种。而房贷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若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那在整个还款期间,月还款额都将保持一致(首月月供一般按实际天数计收利息,可能会有所不同)。计算公式是:月还款额(本金+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而若是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则是将贷款总额等分,然后每月偿还相同的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产生的利息(月供会随着客户不断还款而越来越少)。计算公式是:月还款额(本金+利息)=(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其实商业贷款也是如此计算月供的,组合贷款同样也是。不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执行利率不同,所以哪怕选择同样的还款方式,贷款总额、贷款期限也都相同,计算出来的月供也会不一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至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每月从公积金账号扣钱,公积金余额还能提取吗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对冲后可以提取余额。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只要满足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并且携带齐全材料,用户就算办理了公积金对冲还是能提取公积金的。
虽然公积金对冲后,用户只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余额。
但是一旦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被提取,同时账户内的余额低于3个月的缴费金额后,对冲业务将会暂停。
决定提取公积金余额的用户,可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后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一个大业务,用户需要携带好银行需要的资料,一旦资料没有备齐那么用户是无法办理公积金余额提取业务的。如果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成功,则以后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
对于缴纳公积金的用户来说,能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尽量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公积金对冲可以缓解用户每月的还款压力,剩余的工资可以用于日常的开销。
4.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后剩下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
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5.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每月扣除的公积金可以用来还房贷吗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您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您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每年扣减一次。、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您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6.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怎么从公积金账户扣除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首先是根据公积金缴纳的金额决定贷款数额的,先扣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再决定每月还款数额的,所以公积金贷款还款是由公积金帐户内的钱与还款两部分组成。
7. 公积金贷款后每个月公积金怎么抵扣
公积金贷款后每个月公积金抵扣具体为:公积金每月自动在卡里划扣。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职工的住房资金的积累、政策性的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以及是提高的职工购建自住住房的能力,改善了住房条件等是发挥了一个重要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的具体作用如下: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8. 公积金贷款后每月公积金抵扣贷款吗
可以 这种情况叫做“逐月还贷”(月冲),就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9. 公积金贷款每个月是怎么还款的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的方法有两种:1.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办一个专门还款的储蓄卡,在每月还款日之前把还款资金存入还款卡内,银行会直接扣除。2.到贷款银行柜台还款。”
拓展资料: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10. 公积金贷款买房,银行每个月扣的钱是单位每个月往公积金账户里存的钱吗
不是,你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之后,银行会给你一张用来还贷的卡,这个卡和你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挂钩,需要你单独把钱存进去进行扣款。至于公积金账户的里的钱你可以取出来用于还款,也可以存在里面当做固定存款,这个就要看你个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