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内有余额也不能申请提取。如果还完贷款每月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用户可提高每月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额。如果用户办理贷款之后还剩下有余额的话,公积金里面得预留一年的缴费额就行,以后可以按月还贷按月提取或者以还贷款为由提取。
简单来说,公积金贷款之后是不可以提供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⑵ 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公积金是可以每月进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是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进行提取的。具体的条件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职工不得用同一份证明材料重复提取或弄虚作假套取住房公积金。凡发现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及时收回,并记录作为职工办理贷款时判断职工信用程度的依据。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十五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或其他法律手段予以办理。配偶因购建住房、大修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除按以上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⑶ 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很多地方的公积金都可以按月提取了。
比如海南,个人自住住房商贷可以约定公积金按月划款;比如济南,租房都可以通过公积金按月提取,每个月最多1000块;比如揭阳,公积金可以按月冲还贷;比如哈尔滨,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还商贷……
还有已经在路上的,比如成都,12月31日前,大概能够实现按月冲还贷和按月租房提取。
对于有房贷,或者租房的人来讲,按月提取,是一件好事,可以缓解短时的压力。但是,全国范围内,这个事儿还没有普及。
不过,有的地方租房提取公积金,可能需要发票。
3、父母给子女买房。
岁数大了,公积金有啥用?给子女买房!
父母的公积金可以帮子女买房,而且还以当作遗产来继承给子女。
4、离退休等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
离退休,农业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等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等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等情况都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出公积账户余额。
5、治疗重大疾病。
自己以及配偶等患有重大疾病,可以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
⑷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每月从公积金账号扣钱,公积金余额还能提取吗
通常情况下,公积金对冲后可以提取余额。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只要满足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并且携带齐全材料,用户就算办理了公积金对冲还是能提取公积金的。
虽然公积金对冲后,用户只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余额。
但是一旦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被提取,同时账户内的余额低于3个月的缴费金额后,对冲业务将会暂停。
决定提取公积金余额的用户,可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后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一个大业务,用户需要携带好银行需要的资料,一旦资料没有备齐那么用户是无法办理公积金余额提取业务的。如果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成功,则以后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
对于缴纳公积金的用户来说,能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尽量办理公积金对冲业务。公积金对冲可以缓解用户每月的还款压力,剩余的工资可以用于日常的开销。
⑸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在买房子、维修房屋的时候可以使用,也可以交房租用,平时不能支取。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衍生问题: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工作年满一年的老员工,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按同比例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数额加起来就是员工的公积金总数。
⑹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都可以提取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的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但是累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金额。如果是租房提取公积金,一年申请一次,提取额会按照季度按时打到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里,申请满一年后,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⑺ 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⑻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贷款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1).从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2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⑼ 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是否由提取期限的要求,可以咨询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